当明星被“作家”消费:有喜有忧,官司不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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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明星被“作家”消费:有喜有忧,官司不断
2009年10月30日 09:58 来源: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手中有笔,当然会让明星有喜有忧。

  10月21日,张艺谋告《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作者及出版方侵权案10月2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一审中,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也在月末,一本和乐坛天后王菲的爱情经历相当吻合的小说《将爱》正式出版,小说名字也借用了王菲的代表歌曲。作者杨慧子对媒体称,“王菲的一切都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精神财富。所以不存在什么法律问题。”

  以明星为由头进行文学创作的形式多样,流行于市面上的《XX画传》,以明星的情感生活为原型进行再创作的小说,“知音体”一类的美文对明星的故事进行包装再放送,以及各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标题党”……记者选取了一些“代表作”,详解其消费门道。这些出版物打着明星旗号,也必然与明星纠纷不断。

  本报记者就此调查范冰冰、李冰冰、黄晓明等明星及其经纪人,他们都表示对这种“被消费”的现状无能为力。记者也咨询了法律人士,对方表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本身就进入了公共视野,所以他们私隐权的范围也会相对较窄。 

  他们怎么被消费?

  A

  传记

  张艺谋 □被消费方式:被自传 □作品:《印象中国:张艺谋传》

  特点:不知情就“被自传”

  明星被文人消费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在其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自传”。这种消费方式常常会指名道姓,根据已有的文字材料回顾其生平。尤其是“不明真相围观群众”最感兴趣的情感生活,一般的做法就是在整合资料,甚至是道听途说的基础上进行创作。由于此法是100%以明星之名,他们的名誉又是再敏感不过的“易碎品”,所以这类作品是法律纠纷的高发区。不过,有法律人士认为,靠收集资料所写的传记并不一定要争取传主本人同意。

  代表作:《印象中国:张艺谋传》

  去年奥运期间,一本名为《印象中国:张艺谋传》的传记出现在了各大书架之上,书中展露了大量张艺谋与前妻肖华、以及巩俐之间的情感隐私,刚一上市就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关注。

  由于张艺谋本人对该书的写作出版和发行全不知情,甚至连采访都没有做过,对方却把自己的情感生活写成了一段段言情小说式的文字,这让他极为光火。今年1 月6日,他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出版方华夏出版社及作者黄晓阳名誉侵权。媒体报道称,虽然有知情人士称书中所写的内容都有详细出处,但并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书中借张艺谋之口披露的内容结合伪造的签名以及封面对读者造成误导,是“明显的侵权”,对张艺谋本人以及社会造成了危害。

  据悉,《印象中国:张艺谋传》的作者黄晓阳除了给老谋子立传之外,他已出版的作品还有《香港廉政公署全传》、《魏文彬和他的电视湘军》、《阳光杨澜》、《王菲画传》、《风华绝代梅艳芳》等。在庭审结束之后,他向媒体喊冤,称自己并未损害张艺谋的名誉,“通篇都在赞美张艺谋”。据华夏出版社的工作人员透露,图书的销售并不理想。

  B

  小说

  王菲 □被消费方式:被影射 □作品:《将爱》

  特点:影射明星最为讨巧

  明星话题始终是低成本高利润的好素材,将其改编成小说、通过化名影射的方式于是成为最讨巧的消费明星之道。一方面能够借助广大读者的窥私心理从中大捞一笔,另一方面又可以避免名誉侵权之类的法律纠纷,真是在娱乐圈中混迹多年的娱记和消息灵通人士发家致富的好路子。

  代表作:《将爱》

  10月,一本与王菲代表曲目之一《将爱》同名的小说上市,讲述了一个名叫夏天的歌坛天后,为爱而生,为爱而死,与几个男人之间爱恨情仇的故事。媒体报道称,除了夏天影射王菲,其他人物也都有影子:影射王菲初恋男友的欧阳飞、影射窦唯的毕然、影射张亚东的东方一觉、影射谢霆锋的海男、影射李亚鹏的任高飞……

  在此之前,作者杨慧子还推出了娱乐文学三部曲《九千公尺》、《我的前夫》和《大腕的秘密》,分别指向三大导演张艺谋、陈凯歌和冯小刚。也正是在这几部作品成功的鼓动下,她才把笔锋对准了王菲,在《将爱》中把她和初恋、窦唯、张亚东、谢霆锋、李亚鹏的恋情来了个大盘点。

  杨慧子本人也毫不避讳自己是在影射王菲,她告知媒体,“王菲的一切都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精神财富。所以不存在什么法律问题,更不存在谁告谁的问题。”

  C

  美文

  赵薇 □被消费方式:知音体 □作品:《赵薇、王励勤迎风携手》

  特点:语言华丽的“知音体”

  有一类被网友戏称为“知音体”的文字在中国文坛独树一帜,影响深远。比如《赵薇、王励勤迎风携手——再苦再痛也要爱》、《王小丫:前夫记忆抹不去》、《北漂女孩午夜梦魇,约会明星男友哪有前路》等文,仅看标题就已经能够感受到这一文体的强大力量。

  代表作:《赵薇、王励勤迎风携手——再苦再痛也要爱》

  “从中国历史馆里出来,迎面一阵寒风。王励勤不假思索地搂住了赵薇的肩膀,赵薇也自然而然地靠近了王励勤。赵薇刚回到住所,王励勤的短信就到了:‘今天过得好吗?好久没有这么愉快了!我想跟你在一起。就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王励勤终于把自己压在心里许久的爱恋表白了出来,赵薇感动莫名……赵薇还是心有顾虑,她比王励勤大两岁,又是艺人……赵薇忍痛给王励勤打了电话,告诉他:‘自己正在全力准备考研,暂时没有考虑这些事。’王励勤沮丧不已,问赵薇:‘那我们还是朋友吧?’赵薇回答:‘当然,永远是!’”

  该文作者全知全能地了解当事男女的一举一动,文章可信度不高,但华丽的文字如同言情小说一样,颇为生动可读。据悉,赵薇方面并未就此追讨文责。

  不过,某知名杂志2008年以华丽和感人的方式为“摇滚教父”崔健写了一篇题为《崔健“雪藏”15岁女儿》的“美文”。久未露面的崔健气得发表声明称:“这篇文章完全是在胡编乱造!除了在网上抄的我的音乐履历之外,关于我家庭的没有一个字是真实的!”他强调自己没有接受过该杂志任何记者和撰稿人的采访。此类杂志每年所遭的投诉和官司接连不断。相比明星的反应,杂志要淡定得多,情节轻的便解释一番“发稿时间比较急”,上了法庭也多是以赔钱了事。

  D

  标题党

  周杰伦 □被消费方式:“挂羊头卖狗肉” □作品:《死神爱听周杰伦》

  特点:“挂羊头卖狗肉”

  近年“标题党”大行其道,不少作品题目起得耸动,买回家拆开封皮才发现上当受骗。外加上现如今各种读物充斥市场,为了从一堆作品中跳脱出来,出版商和写手们也只好兵行险招,打起明星的主意,“挂羊头卖狗肉”。手头上没有足够的料可以编小说,更不要说做传记,那借名字来打标题总可以吧?

  代表作:《死神爱听周杰伦》

  《死神爱听周杰伦》是成都某女作家2007年的一部悬疑小说,在书中,“周杰伦的海报和歌声是一种诅咒,”甚至还有歌迷千方百计弄到偶像的演唱会门票以后过马路时发生意外等一连串恐怖事件的描述。该书发售之后,引发了歌迷们的强烈不满,除了在网上被责骂,作者手机还接到死亡简讯,“如果不想死就赶紧把书销毁。”

  据悉,这位女作家很喜欢把演艺名人写进自己的书里,此前还写过另一篇恐怖小说《张韶涵海报事件》,后来也因经纪公司的不满而在出版时改了名字。周杰伦方面虽然同意写书有个人的自由,“但既然用我的名字做书名,就请写得健康点。”经纪公司也发去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该书的发售。

  明星调查

  从发哥到黄晓明,怎么过文字关?

  明星们作为被消费的对象,面对自己的私生活被文学创作,以苦情肉麻、戏谑调侃、甚至扭曲的文字形态出现在市面之上,他们及经纪公司究竟会如何应对,是放任不理,一笑而过,还是直接法庭上见?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预防或者与这样的写作绝缘呢?本报记者也采访了部分明星。

  周润发:太太把关,依法办事

  面对“被消费”,很多明星无可奈何,当然也有一些“大哥级”明星非常谨慎,其身边人深谙如何防患未然。包括请他们写文章,他们也会非常小心。香港一位资深记者昨日告知本报记者,他曾在2007年翻出入行30年的老照片和专栏收录成书,请来刘德华写书名,谭咏麟作序,两人都欣然应允。周润发本来也答应写文,但是周太太提出疑虑,担心文章被用做商业用途或恶意转载,因此要求对方将出版社的营业执照副本传真给她,该资深记者也认为谨慎点好,费尽周折照办。不过事后周太还不满意,又要求对方请律师出公证函,费用由对方承担,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李冰冰:10万订金写传记?不干

  李冰冰的经纪人纪先生昨天表示,有很多人找她做传记,甚至有资深编辑放话说“先给10万当订金,再给你写。”不过她目前并无此计划,至于一些杂志文章,大都是在小道消息的基础上把故事编得离奇一点,都只能“一笑而过”。

  范冰冰:没办法防,只能事后处理

  范冰冰的助手杨小姐透露找她写传记的人非常多,但她都以“时候不到”推辞了。范冰冰出道时曾遭遇过被“知音体”,面对捏造的肉麻故事未做回应。但如果伤及人格或歪曲事实,他们也会下发律师函。至于如何杜绝此类情况,杨小姐说,“没有办法防,只能事后处理,除非你能事前知道。”

  黄晓明:暂没被“知音体”写过

  黄晓明的经纪人周先生对本报表示,目前还没有人提出要为他写传。“像《知音》那样的杂志都是写女星多一点,男星少一些,晓明从来没有被写过。”至于被孙悦保养的传闻,周先生表示这样的传闻对孙悦尤其不公平,他们两个那时根本不熟,纯粹是网络写手乱写。

  “没有任何办法,笔在他们手里。”他表示,网络这么发达,随便谁都可以去写,现在还没有书和杂志那种,发生了再说。“其实应该呼吁主流媒体屏蔽那些乱写的报道,不是去跟风。”

  黄渤:如果没啥恶意,还好吧!

  黄渤说曾经有人找他写书,写写以前那些好玩的事儿,但因为太忙没答应。《知音》也曾约过他,但他也回绝了。

  现在网络上倒是有些写手写的东西,就是把他之前的经历什么的串联起来,再拾掇出来的故事,但他并不太介意,“可能不是我的口吻,但是也没什么恶意,我觉得还好吧。”至于有些与事实不相符的部分,他也表示无能为力,“你能怎么办啊!”

  专家说法

  传记并不需要授权?

  明星被作家或者写手消费,说明这个明星是有市场价值的“热饽饽”,但其中又牵扯到明星的私隐权和作者的创作自由。中间的微妙界限该如何划定?如果发生纠纷,又该如何解决?

  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本报的法律顾问梁香禄律师,据他介绍,“传记也是文学的一种,并不需要授权,只要以真人真事为基础,做到客观真实就可以了。如果这一条不符合,就属于名誉侵权了。”

  他表示,比如某导演明明拍摄过某部电影,传记中却称导演不是他,或者在现实中该导演根本没有私生女,作者却非说有,这就属于同有关事实不符。如果侵权事实认定,责怪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还有一种就是索取赔偿,又包括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的多少视事实歪曲严重程度、个人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决定。

  张艺谋诉传记侵权案也引起各方争议。一位律师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曾表示,如果是为了进行学术研究,自己收集资料所写的传记不一定要争取本人同意。而所用的图片如果是公众领域内的图片,例如在新闻采访中出现过,也不涉及肖像权的侵犯。但是如果书中内容失实, 则肯定侵犯了名誉权。该律师表示,在张艺谋一案中是否能充分举证是一个关键。 (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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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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