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还应再打一场官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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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忠祥还应再打一场官司
2009年11月17日 09:0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侯耀华代言十个虚假广告道歉后,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媒购委”)日前通报了20个涉嫌违法的电视购物广告,赵忠祥被点名批评。针对被点名批评一事,赵忠祥已正式委托律师王富起草起诉书,以诽谤公民名誉为由,状告媒体购物专委会。而媒购委表示:欢迎赵忠祥打官司。(11月16日《华西都市报》)

  最近一段时间,赵忠祥老师娱乐大众的奉献精神是很令人敬佩的。在他的世界中,或许主持舞林大会与当下娱乐圈所盛行的“规则”有很大不同,这大概可以解读为对另一种崇高人格的追求吧。从类似的角度出发,赵忠祥老师愤而当起原告,打官司为自己维权,也就不难理解了。认真维护自己的名誉,是公民权利,赵忠祥认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清白声誉的行动,也是值得提倡的。

  不过问题在于,赵忠祥及其律师如果认定自己是清白的,那么,只跟媒购委打官司其实是不够的。谈起官司,赵忠祥的律师摆出了几点理由,“一、是赵忠祥以采访的形式问专家,并非代言。产品方未经赵忠祥本人同意,便私自截留赵忠祥画面对外播出广告,责任应在产品方;二、所谓赵忠祥公开的违法广告中有三句话,都不是赵忠祥本人所说,而是别人的声音;三、法院、工商都没认定这个广告是违法的,一个二级协会没有发布这个信息的权利。”这个意见里有解释空间的主要是第一条和第三条理由。从第三条理由来说,媒购委公布的只是涉嫌违法的媒体广告。媒购委当然没有判定赵忠祥“代言”广告是否有违法的权力,所以,其称的是“涉嫌违法”。至于说是否违法的确需要法院、工商等部门来判定。

  更重要的是,按照赵忠祥律师的说法,赵忠祥实际上和相关厂家之间并不存在代言关系。如此推断,事实有可能是赵忠祥参加了该厂商组织的活动,而被人利用。既然赵忠祥和对方没有实质利益的代言关系,那么,对方利用赵忠祥的形象大作广告,那么实质上也就侵犯了赵忠祥的权利。如果事情果真是这样,赵忠祥应该把有关厂家告上法庭,只要这个官司一开打,其是否违法代言的问题,就不证自清了。这其实才是事情的关键所在。

  在赵忠祥维权事件当中,按照现在当事人的说法,做广告的厂家才是侵权的始作俑者,没有其利用赵老师的形象在先,也就没有媒购委的曝光。现在,赵老师置侵犯自己名誉权的“不良”厂家于不顾,而单挑媒购委的侵权,总是难免给人以避重就轻之感。这是赵忠祥老师首次当原告,可能他对个人维权还没有多少经验,不过,也没有关系,要彻底维护自己的名誉,不妨再当一次原告,把那个“不良”厂家告上法庭,把这场名誉官司打到底。

  □于德清(北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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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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