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反对拍卖流失文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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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反对拍卖流失文物
2009年11月19日 10:14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反对拍卖流失文物 呼吁追索出境文物

  堵住文物非法流失已刻不容缓

  目前在全球47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座博物馆中,记录在案的中国文物有167万件,而流散在海外民间的约为这个数目的10倍。这些文物包括书法、绘画、瓷器、陶器、雕塑、铜像等各类珍品,大多数都是通过非法途径流落到海外去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调查

  11月16日,第64届联合国大会就“文化财产返还或归还原主国”议题举行全体会议。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在联大发言时再次强调,中国坚持对非法出境文物进行追索的权利,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

  无论是年初的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还是本月初拍卖乾隆“八征耄念之宝”御宝交龙钮和田青玉玺事件,都让国人痛心。这些流落异乡的“中华瑰宝”回家的道路是那样艰难。然而,更让人痛心的是,现在我国的文物还在流失。堵住文物非法流失的渠道已经刻不容缓。

  文物走私竟在香港造出个市场

  1840年鸦片战争拉开了中国文物流失的序幕;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对园内四五十处殿堂文物进行了空前洗劫,大量稀世之宝被掠到海外;接着是八国联军在北京纵兵三日,紫禁城、中海、南海、北海、颐和园全部被劫。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份调查表明,目前在全球47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座博物馆中,记录在案的中国文物有167万件,而流散在海外民间的约为这个数目的10倍。这些文物包括书法、绘画、瓷器、陶器、雕塑、铜像等各类珍品,大多数都是通过非法途径流落到海外去的,比如战争期间的掠夺、收购商低价骗取文物、不法分子盗取、走私出境等。

  对于文物的大量流失,文物界一直有个让人伤心的说法:安阳殷墟虽在,但要看甲骨文却要去日本;敦煌依然,但敦煌学却在国外。然而,文物流失这份不可言状的“旧疤”未愈,却还要承受今天“新伤”之痛。

  文物专家李晓东介绍,近二十年来文物犯罪活动最为严重的一种行为就是走私,而且走私活动逐步呈现出集团化、职业化趋势。走私文物的来源包括:盗墓攫取的文物;盗窃馆藏文物或寺庙文物;非法收买民间传世文物或未上交文物行政部门的出土文物,以及其他文物。大量文物走私出境,给我国文化遗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损害了国家形象。

  “1980年以来的文物走私在香港竟造出了一个文物市场。如今在香港,彩陶罐已经不值什么钱了,原因就是走私过去的太多了。”李晓东说。

  《谁在收藏中国》是作者吴树花费5年时间撰写的、揭露中国文物市场幕后真相的一本书。

  “随着对外贸易的繁荣,海关的物品检查量大得惊人,海关抽检物品的比例一般在5%。据我对相关案例的统计,仅仅4个海关、一天时间、5%的抽检,总计查扣了15512件文物。假如按照所有海关、一年365天、100%的查验比例推算,中国文物每年会流失多少?”吴树的这个假设没有人能回答,但却能让人“心惊肉跳”。有人坦言:“中国文物流失已经形成国际化一条龙经营。从盗掘到走私,直至出现在国外交易市场,常常几天之内就可以完成。”

  非法买卖文物损失中国亚洲第一

  近代以来,国际社会对文物合法出口公认和通行的做法是,对出口文物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文物原主国同意并发给出口许可证的,该文物出境就是非法出口。“文物走私”并不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

  李晓东介绍,国家对于文物出口的合法和非法情况,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1950年5月24日,我国颁布的第一个保护文物法令《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中,对于文物出口作出明确规定;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对文物出境也作了规定;刑法对文物走私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如此严密的法律防范之下,文物走私活动为什么还会如此猖獗呢?李晓东分析说,文物走私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就在于高额利润的吸引。只要高额利润存在,文物走私就会存在。他说,现在全世界文物艺术品市场非常庞大,国际文物艺术品市场非法买卖文物艺术品每年交易额高达1万亿美元,仅次于武器、毒品的年交易额。据国外报刊载文称,在这方面损失最严重的国家在亚洲排第一名的是中国。

  正是这种巨大的经济利益,使国际文物商非法收购之心迫切,这种迫切又催生了国内靠文物走私“混饭吃”的一大批人,因此才使得我国文物走私案件一直屡禁不止。

  吴树在书中说,他曾经亲眼目睹了一位走私文物的犯罪分子的落网。警方后来查到,这个文物走私贩账户上每一笔资金都在百万元以上,两年总数近1亿元人民币。

  各部门共同加强文物执法力度

  2008年7月,外籍被告人康某因犯走私文物罪,被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驱逐出境。但涉案的国家一级文物石棺床却在2003年就已经出境。

  2002年10月,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古墓被盗。案发后公安机关侦破此案。

  2003年7月13日,康某在未取得北京文物出境鉴定站文物出境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北京将该批文物以仿制品的名义,委托给一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并经天津新港运送出境。通过视频资料和相关材料,该组文物后经甘肃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这个案例的背后是我国海关查禁文物流失过程中难以跨越的一个技术性瓶颈———如何辨伪存真?而仿制的赝品往往是“暗助”中国珍贵文物流失出国的“最佳掩饰”。

  “你知道吗?全世界迄今都没有一个专门针对文物的鉴定设备。现在的C14检测原是应用于地质勘探的。”吴树感叹。

  已经被拍卖的乾隆御玺,有文物专家明确表示“这是赝品”。正如一位文物专家接受采访时说,文物鉴定技术的成熟和发展很大一部分决定着文物走私、非法出口流通的轻重程度。吴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专家要积极研究,提升文物鉴定水平。

  有文物工作者指出,打击文物走私,光靠海关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不行,必须由海关、公安、边防、工商及文物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还要文物经营、拍卖等行业和进出境企业密切配合,多种渠道、多个手段、多项措施,才能把走私文物堵住。

  走私的高利润还让持有“洛阳铲”的人群“火了起来”。据统计,近些年在全国范围内发掘的古墓,未被盗墓贼染指的不到5%。盗墓挖掘成为走私文物的一个主要“源头”。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向记者介绍:“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国家文物局在内设机构中增设了督察司。这为国家文物局在职能范围内预防和打击盗墓活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但是,因为我国没有专门设立文物警察,而且国家文物局也没有处罚盗墓行为的权力,所以他呼吁:“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盗墓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共同加强文物执法的力度。”

  李晓东建议,预防盗掘和盗窃等文物犯罪,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和完善文物案件报告和公布制度。及时报案和适时公布案件,使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及公众及时了解各时段、各地区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情况,有利于协同破案,防止文物外流和倒买倒卖,有利于各有关部门研究明确重点防范和打击对策,有利于国内外公众、团体了解被盗掘、盗窃文物情况,不购买收藏这些文物。他说,同时应在文物案件报告、举报和从其他渠道获取大量信息的基础上,适时研究决定对涉及文物安全的某一领域开展专项综合治理,对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刘振民在联大会议上建议,加强国际合作是防止和打击贩运文化财产的有效途径。各国应认真遵守处理文化财产返还问题的国际法律框架和原则,同有关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开展积极合作,共同打击文物走私和贩运,并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推动文化财产返还。

  本报记者 席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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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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