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建筑命运堪忧:青岛德式建筑修缮"丢"文物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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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建筑命运堪忧:青岛德式建筑修缮"丢"文物
2009年11月27日 10:35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着103年历史的原胶澳总督府,由于屋顶瓦面渗漏,近期开始“美容”,但是屋顶的“古董瓦”不是被扔在垃圾堆里,就是不知去向,引起市民质疑声一片。有市民表示,青岛有德式建筑150多座,如果每一次修缮都要丢掉大量的文物,那修缮后的房屋还是文物吗?加上近期百年红房子被拍卖,百年望火楼被误拆,引起市民对建筑文物的担忧。

  市民揪心

  百年老瓦不知去向

  11月26日中午1点多,记者来到了位于沂水路11号的胶澳总督府,整个总督府大楼全被绿网围了起来,旧的瓦片已经全被拆除。建筑左边的楼垛上已开始装新瓦了,但是记者在附近没见到旧瓦的踪迹。据附近市民介绍,这里修缮已经有一个半月了,当时,瓦砾从房顶揭下来后,堆在路上好几垛,不过几天后忽然不见了。在附近居住的市民任先生看到记者捡瓦片,主动和记者攀谈起来。据介绍,他已六十多岁了,小时候经常和伙伴去总督府里玩耍。知道总督府要改造后,便和附近的居民过来转悠,我们对这些老建筑都有很深的感情,他们的每一块砖每一块瓦都历经百年,它们的去向我们都很关心。记者咨询了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他们都表示,旧瓦全被拆下来,破碎的就当垃圾扔掉了,完整的瓦片有的被送走了,但是不知道送到哪里去了,也有些还堆在院子里。

  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此建筑所用的瓦片是德国在青岛制造的,当时特意在青岛开辟了几处采石场,并在大鲍岛北部修建许多窑场,烧制砖瓦,今中山路北段就是当年烧制砖瓦的地方,因此得名“大窑沟”。而记者了解到,当时大部分德国建筑的瓦片内大多刻有“R . KAPPLER&SOHN.TSINGTAU.”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老建筑的变化市民都看在眼里,房屋砖瓦风化,木柱腐蚀,市民也很着急,都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修缮,但是如果修缮的时候破坏了老建筑结构,市民同样不答应。

  命运堪忧

  青岛部分老建筑被毁

  参与胶澳总督府后楼(1989年)建设的李新华表示,当时市政府没有东迁的时候,总督府进行扩建,完全按照前楼的模式,甚至连瓦片的大小颜色都一模一样,不过远远比不上旧瓦。当时胶澳总督府的房顶挂瓦很有讲究,瓦片不是用水泥挂上的,而是打了木板,然后钉上木板条用来挂瓦,瓦片还用铜丝穿起来,所以虽然整个钟楼历经百年,有的瓦几乎呈90°直立挂上去的,瓦片仍然没有脱落下来。李新华见到记者拿去的旧瓦片。他

  化破裂,但有些完全是摔碎的。并且这些瓦片还是非常结实,没必要全部换掉,虽然后来的瓦片样子完全一样,但是和原来的没法比,如果能更好地保护文物,还是只换掉部门破损的为最好。

  在采访中,有市民表示,1897年德占青岛后,在青岛兴建了较为完整的德国体系建筑,但是这些建筑却在不断地遭到或多或少的人为破坏。

  对于一些老建筑的坎坷命运,市民历历在目,2009年8月12日,青岛市颇具知名度的历史建筑红房子挂牌出让。2009年8月19日,红房子拍卖被叫停。原因就是红房子是始建于1905年的德式建筑,属于文物建筑,不能被拍卖。

  2009年5月份,青岛百年望火楼险遭拆除,在市民的强烈呼吁和有关媒体的报道下才得以保全。而有关部门出来澄清是部分拆除,进行全面修缮。

  德国专家建议

  老建筑亟须修复

  有网友得到这个消息后曾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此事,文物局给予的答复为,2008年,曾邀请德国专家在青组织举办德式建筑维修保养培训班,对青岛有关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培训期间,德国专家对包括青岛德国总督府旧址在内的青岛市的部分德式建筑进行了考察,一致认为该处建筑出现的漏雨和渗水问题较为严重,亟须更换屋顶瓦片(德制瓦片使用寿命为100年),且整个建筑外立面因长年风化和积尘,颜色出现失真,极不协调,应该认真进行清洗和保养维护。

  而今年8月5日,文物局收到市机关事务局《关于市级机关西部办公楼屋面及外墙维修相关问题的函》(青事字[2009]30号),公函提出对西部机关办公楼(即青岛德国总督府旧址)进行屋面及外墙维修。接此函后,市文物局立即予以函复(青文物函字[2009]21号),要求该项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不得改变工程性质、扩大施工范围,并且工程应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

  记者了解到,《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保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孟艳 任磊磊)

  记者手记:

  修旧如旧不意味着丢旧

  老建筑能修不能拆,还要修旧如旧,好像大家心里都明白。可是修旧如旧,是不是意味着只要修好的建筑和旧的样貌一样就可以呢?

  笔者理解为,修旧如旧,是指在修理的过程中,可以把已经风化、腐蚀,不能继续使用的砖瓦、木柱等丢掉,但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要继续保留。比如总督府的筒子瓦,经历百年洗礼,肯定有不少风化破损的,施工单位可以毫不犹豫的换掉。可是为什么拆下来的一堆一堆完好无损的瓦片不知去向呢?据了解,替代这些德国造筒子瓦是专门从潍坊定做,而且新瓦在厚度、均匀度、伸缩度等方面和旧瓦都相同,并且色彩上还不能太新,新瓦都跟旧瓦一个颜色。据说前后一共实验了三个模具,最后一次才成功。既然这么复杂,为什么不保留部分旧瓦,只更换一部分就可以。

  另外,笔者认为,现代科技发达,生命都可以克隆,何况是一栋建筑。但是一栋建筑之所以称为文物,就在于其年代,如果在修旧如旧的过程中,把瓦片、砖头、柱子,甚至其他任何部分都更换掉了,哪怕与原来一模一样,意义又在哪里呢?倒不如重新克隆一个。 (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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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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