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业新法招贤,喜耶?忧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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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业新法招贤,喜耶?忧耶?
2009年11月27日 14:15 来源:文学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国内某民营图书出版发行企业发布“招募公告”,为自身招纳贤才。“招募公告”称,对于畅销书作者和畅销书图书策划人,一旦和该图书出版发行企业签约,除了享有“极富竞争力的”稿酬(报酬),还可以根据累计贡献率认购公司的原始股权;公司上市之前可享受5-10倍的私募溢价,上市后可享受数十倍的市盈价值。

  据该图书出版发行公司的负责人介绍,公司推出这一招贤计划,是为了招募国内一流畅销书作者及图书策划人,并在包装“明星作者”和“明星策划人”机制上探索一条新路。可以预想到,此举的施行,不仅有助于其聚拢起国内畅销书作者和图书策划人,而且,能够使这些人的利益与企业利益统一起来,继而使彼此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推动企业的做大做强。

  纵观该图书出版发行企业的这一招贤计划,其基本落脚点只是体现在商业性的经济利益上。作为市场化企业,这虽然可以理解,但又不能不使人忧虑。毕竟,图书出版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不是物质性的,它主要还在于服务和濡染人的精神,并对整个社会的文化发展、文明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图书出版企业只是将目光紧盯于经济利益层面,这样会否影响到书业对自身职业价值准则的坚守,会否助推着书业“媚俗化”出书之风愈演愈烈,实未可知。

  而事实上,市场化的今天,图书市场上“媚俗化”出书之风持续存在着。许多图书之所以畅销,并非其内在质量有多高,相反,倒往往是凭借着浅薄、低俗的内容,凭借着拉大旗作虎皮的商业炒作,来吸引读者的眼球,诱使读者的阅读口味和整个社会的阅读风气呈现下滑之势。此种境况下,一些严肃作家的文学作品,一些学者劳心耗神研究撰写的学术之作,凡此具有较高文化养分的图书,只能被挤得“靠边站”,难以取得理想的市场销售业绩,甚至连出版发行的机会都难以获得。而有些作家、学者,也因此被迫放弃了自己的写作理想,转而迎合市场,策划、写作一些市面上的畅销书,这种状况委实令人感到可悲。

  “畅销”不等于“优秀”,物质利益上的刺激可以激发图书人才的工作热情,但未必能增强其文化责任意识。如何引导书业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出良好的文化效益、社会效益,值得有关方面深思与探索。

  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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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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