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化成故居争夺案又有新进展,此前,本网曾报道过《陈化成故居引发官司 第八代孙状告两位姑姑》一事。近日,在该案二审期间,因发现有新的证据,原告方、即陈化成第八代孙子陈杰向法院申请调取公证处录像遗嘱。
据了解,陈杰的代理人杨晓玲律师在庭前与证人陈后荣交谈中,无意中得知2008年4月18日做公证遗嘱时,公证处曾对陈坤祯老人进行了录像。录像的内容原本只是针对后落的处分,但是由于陈坤祯老人年事已高,没有严格按公证人员要求说,而是在讲完后落房产的分配后,又提及了前落的处分事宜,并且交待了遗嘱的执行人等相关事宜。
杨晓玲认为,根据继承法规定,录像遗嘱也是遗嘱的一种形式,且录像遗嘱并不像代书遗嘱有形式上的要求。只要录像真实有效,则该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她说,代书遗嘱法律上有严格的形式要求,非具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很难做到完全符合要求。而录像遗嘱因早期录像成本过高,很少普及。由于现在录像设备的普及,录像遗嘱较代书遗嘱会有更宽广的应用空间。(记者 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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