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强制查封侵权KTV 专家称有示范意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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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首次强制查封侵权KTV 专家称有示范意义
2009年12月25日 16:0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国首次强制查封侵权KTV

  专家称此举对遏制某些领域侵权盗版泛滥有示范意义

  12月23日,记者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获悉,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申请作出决定,针对太原市福客楼KTV违法使用他人音乐电视作品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于12月23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整个店面。因侵犯音乐版权而被法院强制查封KTV经营场所,在我国尚属首次。

  据此案原告的代理律师介绍,今年3月,福客楼KTV未经权利人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播放3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被权利人中音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版权告上法庭。7月20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福客楼KTV侵权行为成立,并判定被告福客楼每首歌赔偿2500元,并承担原告合理支出费用。然而历时5个月,福客楼KTV对此判决置若罔闻,不理不睬。为了保护自身权益,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月23日中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带着十几位法警来到福客楼KTV场所,执行法警在福客楼外门上贴上大幅封条,整个执行过程大约经历了10分钟。

  山西省版权局版权处有关负责人说,在本案中,法院根据卡拉OK权利人的申请,直接到现场执法,查封店家,这在全国属于首次。这体现了山西司法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力度。太原市版权局版权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太原市已经有超过90%的店家支付了版权使用费,福客楼被法院强制执行是依法行政。

  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最高法院原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指出,山西省太原市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体现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体现了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进行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本案保证了国家法律的实施,实现了诉讼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创造了我国司法实践在保护涉及版权和邻接权方面的新鲜经验,对当前遏制某些领域侵权盗版泛滥、危害司法权威的现象具有示范意义。

  音集协副总干事吕文举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卡拉OK版权保护工作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但随之新问题、新情况也不断涌现。全国各大KTV场所都对依法维护卡拉OK版权不存异议,然而极少数店家仍存在侥幸心理,采取不配合取证、暗中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判决等方式面对版权纠纷问题。权利人不得不采取应急措施,把被侵权的损失降到最低。山西太原中级人民法院能够直接到店家进行查封,对权利人是一个莫大的鼓舞。

  (记者 赖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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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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