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故宫盗宝案续:从马衡裁员到吴瀛“鸣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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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故宫盗宝案续:从马衡裁员到吴瀛“鸣冤”
2010年01月06日 14:11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于2010年1月4日第4版刊发了《民国故宫盗宝案最后疑点曝光》(上),介绍了故宫盗宝案的大略情况,并分析是由于官场倾轧以及派系之争导致故宫盗宝案的一步步升级,最终酿成冤案。

  马衡(1881—1955),浙江鄞县人,字叔平,曾任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考古研究室主任。1924年11月受聘清室善后委员会,参加点查清宫物品工作,后任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理事、古物馆副馆长,1933年7月任代理院长,次年任院长,1952年离开故宫专任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抗战期间,主持西迁文物的维护工作。北平解放前夕,坚守院长岗位,确保故宫建筑与文物的安全,并与社会名流呼吁保护北平这一文化古城。

  吴瀛(1891—1959),江苏常州人,字景洲。其祖父吴殿英任职清朝洋务派领袖张之洞幕府,父亲吴稚英亦为湖北新军首脑,两人均为辛亥革命武昌首义建功。吴瀛毕业于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方言学堂英文专业。学贯中西的他曾任北洋政府北京市政督办署坐办(相当于市政府秘书长),27岁便以其出类拔萃的学识参与创建故宫博物院,任常务委员、古物审查专门委员、简任秘书,并担任《故宫书画集》、《故宫周刊》首任主编。“故宫盗宝案”后,吴瀛被迫离开故宫,并为给易培基申冤而多方奔走。后,吴瀛接受儿子吴祖光建议到上海做“寓公”,解放后被聘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员会古物鉴别委员。

  吴稚晖送易培基挽联中的“卖友客”?

  故宫博物院现任院长郑欣淼在《由〈鲁迅全集〉的一条注释谈故宫“盗宝案”》一文中专门写了“马衡与‘盗宝案’”的章节:

  之所以要谈马衡与故宫“盗宝案”的关系,是因为在吴瀛的《故宫盗宝案真相》、《故宫尘梦录》等书中,都提到马衡在易案中站到了张继一边。他举了个例子:有人散布谣言,说易培基把一大批成扇送给张学良了;成扇是属于古物馆的,马衡虽是古物馆副馆长但却是实际负责人(易培基兼馆长),人家问他,他却说:“不知道!”吴瀛说,这仿佛是知道而避免得罪人的表现,使人家得到一个疑心的反证。台北故宫博物院编写的《故宫七十星霜》一书,在易培基辞职、马衡接任这一节,专门加了个标题:《张继提出由马衡继位》,春秋笔法,褒贬自见;此书述及马衡抵制北平故宫文物珍品运台及本人婉拒搭乘专机赴南京的章节,所加的标题是:《首鼠两端的马衡》,这也是政治立场使然。

  新中国甫一成立,吴瀛就向中央政府反映易案。此事为马衡所知,《马衡日记》1949年10月24日记载:

  “闻吴瀛以‘易案’经十余年沉冤莫白,特上书华北人民政府,请予昭雪。董老搁置未复,顷又上书于毛主席,发交董老调查。晨诣冶秋(注:王冶秋,时任文物局副局长)始知吴瀛之请昭雪‘易案’,完全对余攻击。谓张继、崔振华之控诉易培基,为余所策动,殊可骇异。因请冶秋转达董老,请拨冗延见,以便面谈,并希望以原书为示,俾可逐条答复。”

  看来董必武并未见马衡,马衡则把自己1936年庆贺张菊生(即张元济,曾任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因参与维新运动被革职,上世纪30年代在上海主持商务印书馆,致力于文化事业)七十寿辰时写的《关于书画鉴别的问题》一文加了一段350字的附识,托送董必武。这见于《马衡日记》1950年2月4日的记载。

  “附识”全文如下:

  此文为易案而作。时在民国廿五年,南京地方法院传易寅村不到,因以重金雇用落魄画家黄宾虹,审查故宫书画及其他古物。凡涉疑似者,皆封存之。法院发言人且作武断之语曰:帝王之家收藏不得有赝品,有则必为易培基盗换无疑。盖欲以“莫须有”三字,为缺席裁判之章本也。余于廿二年秋,被命继任院事。时“盗宝案”轰动全国,黑白混淆,一若故宫中人,无一非穿窬之流者。余生平爱惜羽毛,岂肯投入漩涡,但屡辞不获,乃提出条件,只理院事,不问易案。因请重点文物,别立清册,以画清前后责任。后闻黄宾虹鉴别颟顸,有绝无问题之精品,亦被封存者。乃草此小文,以应商务印书馆之征。翌年(廿六年),教育部召开全国美术展览会,邀故宫参加,故宫不便与法院作正面之冲突,乃将被封存者酌列数件,请教育部要求法院启封,公开陈列,至是法院大窘,始悟为黄所误。亟责其复审,因是得免禁锢者,竟有数百件之多。时此文甫发表或亦与有力欤。著者附识。一九五〇年一月。

  在《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中,马衡通过大量实例,论证了书画之赝本自古有之。书画的真赝鉴定“谈何容易”,而法院仅听黄宾虹一家之言就断定“帝王家收藏不得有赝品,有则必为易培基盗换无疑”,实在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在易培基的学生、追随易到故宫工作后又因易案离开故宫的余盖的回忆文章中有“马衡与张继合谋倒易”的说法。余盖是毛泽东就读于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时关系最好的同学之一,和毛泽东、蔡和森等同窗3年,曾经冒雪夜奔板仓告知毛泽东逃离军阀赵恒惕的逮捕。

  余盖回忆说:“马衡是北大教授中研究金石的专家。故宫博物院内古物馆初成立时,易任馆长,马任副馆长,代易主持馆务。易升任院长后,仍自兼馆长空衔,而不把马扶正升任馆长。而且加一资格比马高的张继为副馆长。揆诸论功行赏之道,自不能使马衡心悦诚服。所以李宗侗与崔振华之冲突一发生,马即与张继同谋倒易。1933年我在长沙接到易培基电报召我速回馆工作。到馆后易即对我说:‘马副馆长已经反叛,做了张继、崔振华的谋士,策划捣乱,望你注意。’我当初还不相信。后易提出辞卸院长呈文,张继立即力保马衡升任院长,我才恍然大悟。我在古物馆工作多年,与马副馆长感情还不坏。易、马既已发生摩擦,我在双方之间左右两难,故向马院长坚决辞职回湘。后来我接到故宫博物院同事易伯皋来信,说马院长居然听张继等的唆使,把院中湖南籍的几个职员都视为易培基派,无理免职,更证明马衡确与张、郑同谋倒易……”

  余盖认为,易培基“错用两个冤家”是后来酿出盗宝冤案的原因之一:

  易培基接任院长之初,也仿照旧官署惯例,对职员重新加委或添用。这项布置系易亲自拟定嘱我当面开单的……当拟定名单时,我向易提供两点意见:(1)吴瀛系书画金石专家,又系尽义务负责任、维持院务始终不懈的一个人,资格功绩都在李宗侗之上,应选吴做秘书长,李做秘书。(2)张继虽是国民党元老,却非书画金石专家,实际上不能到(古物)馆任事,用张挂副馆长空衔,反会引起马(衡)副馆长多心。易对我的意见都不采纳。后来盗宝案之演变,即由李宗侗与张继的夫人崔振华发生口角而起。假若易听吾言不用李做秘书长,或不用张做副馆长,就不会发生李、崔之冲突,也不会造成盗宝冤案。

  ……“八一三”上海战事爆发……不久与吴景洲在重庆相遇,他告诉我:“接上海吴珊(吴瀛长女)来信,说易培基对国难非常忧愤,寝馈不安,肺病更剧,于十月间在上海私寓长辞人世了。 ”只有吴珊一人在沪为易买棺装殓,初寄厝于殡仪馆,后迁葬于上海公墓。死后吴稚晖送他一副挽联写道:

  最毒悍妇心,沉冤纵雪公为死;

  误交卖友客,闲官相攘谋竟深。

  上联中的毒悍妇是指崔振华;下联中卖友客是指张继、马衡;闲官指故宫博物院院长。

  ……由此种种,更是证明张继、马衡联合攘夺闲官之深计。理事长李石曾对人说:“吴老的挽联,是最公正的判决书。有这一副挽联,易先生的冤屈已为表白了。 ”这么大的冤案,故宫博物院内外知道真相的人很多,却只有吴稚晖一人说公道话,余皆默不作声。非人心之冷酷,而是旧官场肮脏黑暗所然。

  关于此案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余波,余盖还提及一个细节:毛泽东当年在湖南第一师范的校友蒋竹如告诉他,1960年曾在北京听王季范(毛泽东的表兄,王海容祖父)说:“此案的对方已经坦白交代,易培基之冤屈,已经大白了。”余盖认为,“此案的对方”,除张继已死外,还有崔振华、马衡、郑烈和伪法官多人,“不知是谁良心发现,坦白交代出来?所交代的材料是否真实?”余盖疑惑。他后来曾函请王季范找出相关“交代”文件给自己作证,但久未得到回信。

  据此,“故宫盗宝案”在民国时不了了之,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又再掀余波,两个关键的疑点成为今天重新审视此事的重要线索:其一,就是吴瀛“向中央政府反映易案,要求平反昭雪”的信件的具体内容;其二,就是吴瀛“告状”后,马衡向有关方面说明“故宫盗宝案”情况和进行自辩的所谓“交代”材料(蒋竹如听王季范说的“此案对方”应该就是马衡。除《关于书画鉴别的问题》旧文和附识外,马衡之后是否还有更详细更直接的“交代”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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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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