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古村落保护办法》即将出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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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门头沟区古村落保护办法》即将出台
2010年01月06日 15:21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门头沟区古村落保护办法》即将出台,今后居住在门头沟古村落中的居民将不能随意改装房屋,而是要申报文物部门获得批准,进行修旧如旧的保护性修缮,同时还可以得到政府10%至20%的修缮补助款。这是记者从门头沟区“两会”上了解到的。

  门头沟区政协委员、区文物管理所所长齐鸿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将出台的《门头沟区古村落保护办法》对古村落的认定标准、建设修缮、监管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据介绍,门头沟区是北京市惟一的纯山区,拥有丰富的古村落文化资源,特别是明清时期古村落数量众多。这些村落在建筑艺术、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上形成了独特的京西古村落文化群。

  近年来,古村落保护和管理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即将出台的“古村落保护办法”将使古村落的保护有法可依。据初步统计,这样的古村落在门头沟区达到50余个,约占本市现存古村落的70%,有代表性的是斋堂镇爨底下村、斋堂镇灵水村和龙泉镇琉璃渠村等。

  在采访中齐鸿浩还透露,完好保留着令人叫绝的“蹄窝奇观”的京西玉河古道将有望成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也是本市惟一以“道路”为申报单位的文保项目。(记者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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