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捐助》是对神圣公益捐赠行为的亵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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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本山《捐助》是对神圣公益捐赠行为的亵渎
2010年02月27日 08:1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赵本山《捐助》受捧乃公益之悲

  小品《捐助》无视现代慈善的法律规范,如果蝉联小品王,真乃赵家班之福(富),公益之悲也。

  春晚之前,赵本山的小品就已经被炒作了。听说名叫“捐款”,我当时就预感不妙。捐款需要法律规范和专业管理,不能瞎编。本想在晚会前说点需要“专业把关”之类的话,后一想春晚有严格审查呢,别杞人忧天了。故在央视“新闻1+1”栏目记者董倩就章子怡“捐款门”事件与我电话连线直播时,我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赵本山去年春晚的《不差钱》,非常逗乐,很成功。这类生活小品的成功标志,就是让人哈哈一笑,无须附加教育功能。今年春晚的《捐助》则不同,属于社会题材,涉及慈善捐赠这样的社会公共行为,就需要受到规则的约束,也要避免错误的价值导向。

  现代慈善是有法律规制的组织行为,涉及捐赠人、接受和管理捐款的慈善机构及受助人三方的法律关系。传统慈善则是个人对个人的救济、资助、赠与行为,只涉及捐受双方、施者受者之间的关系。现代慈善需要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如免税优惠)、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大众传播是现代慈善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慈善导航的重要的责任。

  小品《捐助》渲染了银行排队刷卡捐款(而不是面对面的现金赠与)的场面,有网络电视的“全球直播”,受捐人感谢“党和政府”,这分明不是个体之间的赠与行为,而是公开劝募的公共行为。但在这个公开劝募中,即没有慈善组织的身影,却误导出捐助怪态:捐款人没拿到捐款收据,不知道自己捐了多少钱;多捐的钱都归受助人所有;受助人给捐款人送礼、下跪又认亲;最后以退回一万二“私了”收场。这简直是对纯洁神圣的公益捐赠行为的亵渎。

  由慈善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助学活动并不是新鲜事。2007年中国青基会与央视《共同关注》栏目合作的“圆梦行动”大学生助学项目有一个管理制度,对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规范。中国扶贫基金会资助大学生的“新长城计划”管理流程,分为“募捐、捐款管理、确定候选学生、助学结对、向高校发放捐款、捐款到达受助学生、成才支持、就业指导、捐赠人反馈、项目检测与监督”等十大步骤。现代慈善的法律规范和机构管理,能让捐款人的爱心得到最好的实现,捐款落实过程受到全程监督,这是慈善事业高效、有序、可持续地发展的保证。

  小品《捐助》无视现代慈善的法律规范,把公益募捐的公共行为变成个人随意的“慈善秀”。这种误导经过强大的传播,对尚处于稚嫩阶段的我国慈善事业的伤害难以估量。据报,赵本山已因《捐助》蝉联小品王。如果的确如此,真乃赵家班之福(富),公益之悲也。

  □徐永光(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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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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