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作参天的大树,也有人比作覆盖城乡社会的青翠绿地,但我更想视为一把破解以往困惑的钥匙。
公共文化这个词是近些年才流行的,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则是一种非常科学准确的称呼。服务,让我们明确了公共文化的社会性质;体系,让我们知道这种服务必须具有理论支持和思想指导,而且还要形成规范,建立覆盖网络,配套进行。
过去文化馆、站建设定位一直是个难题。说难,就在于我们没有将这种具有几十年历史的文化单位纳入一种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的体系之中,常常是孤立地作为各地方固定的单一业余文化场所,甚至是一级文化机构,上有文化管理部门领导、拨款,下有各街道、厂矿、乡镇的文艺骨干配合,用业余文化培训或者短期文化组织者这样的身份自我审视。尤其进入市场经济以后,长期地位不明,职能含混,性质难以说清。今天,当我们将文化馆、站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部分时,其定位就相当明确,与博物馆、美术馆一样,根据国家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文化馆、站理所当然地成为城乡公益性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在社会生活和文明发展中不可或缺。既然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的只能是公共文化,不但是公益,还要讲是服务。叫公益就不能营利,说服务就必须从社会需求出发,解决公众的文化问题。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之中,各地文化馆、站的建设与其他公共文化场所得到了同等待遇,普遍焕发生机,许多文化馆、站还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一些乡镇文化站的面积达到了2000平方米以上。尽管文化馆、站建设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但职责和职能十分明确,前途也显得分外光明。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的确立,可以说,将我们的文化建设带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戴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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