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蓝皮书>主编:应优先实施普惠性文化产业政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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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蓝皮书>主编:应优先实施普惠性文化产业政策
2010年05月06日 12: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6日电 6日上午,《文化蓝皮书》主编之一,上海交通大学胡惠林教授在“2010年《文化蓝皮书》发布会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讨会”谈到,从现阶段转变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所需要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来出发,应实现以普惠性为主以定向性为辅的中国文化产业政策选择模式。

  胡惠林讲到,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一方面是文化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一种表现,一个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政策选择的一个结果。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选择怎样的文化产业发展,如果文化产业政策不能实行有效的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就可能事与愿违。《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在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性产业,这就涉及到与之相应的发展方式和战略性产业政策。

  胡惠林先介绍了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两种基本政策选择模式,一种是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等东亚型的产业政策发展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欧美竞争性产业政策。东亚的模式比较注重通过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来推动相关文化产业发展,这种定向型的产业政策,成本是很高的;而英美的文化产业模式更强调维护市场竞争产业政策,往往是普惠性的,而非定向性的。

  胡惠林说,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选择在很多时候政府并不比企业更具有信息上的优势。近十年来,国家的动漫产业发展,网络游戏产业发展,以及创意产业连续的发展,都不是在最初的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里提出来的,也不是在政府的产业政策里提出来的,而恰恰是企业在市场竞争的选择过程中间发现,并且逐步在市场的竞争中形成和培育起来的。

  胡惠林建议,从现阶段转变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所需要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来出发,应实现定向性和普惠性有效结合,并且建立起,以普惠性为主,以定向性为辅的中国文化产业政策选择模式。

  他还强调,在后危机时代的全球产业链同步过程中,中国文化产业转变方式作为一种战略性产业的成长,特别需要政府创造和提供宽松的环境,特别是提供公平竞争的行业准入政策。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新阶段的时候,应该优先实施普惠性的产业政策,应当走出由政府特事特办的方式和政策倾斜的产业政策来扶持个别行业、个案企业,这样做的成本太高。

  据中国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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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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