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主导是关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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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主导是关键
2010年05月07日 10:56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6年国家开始实施“流动舞台车”工程,以方便“送戏下乡”。 资料图片
村民在新疆阿克陶县第一家“农家书屋”读书。 杨新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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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主导要把目标放在构建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而不是动用公共资金营造作为“城市标志性建筑”、“文化装饰品”的单体文化设施。各级政府要少一些营造单体庞然大物的冲动,多一些建设老百姓身边的星罗棋布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自觉。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事关民族文化建设,惠及全民,是人民文化权益的基本保障,近年来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下,发展最快,成就明显,从资金投入、重点扶植、设施修建、器材配置,到人才培育、制度设计,都出现了崭新的气象,但在具体建设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探讨。其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备受关注。

  公共文化服务,头绪众多。有一种思路,是依照从前的办法,既然属于公共,政府就应该全部介入,一切由政府拨款,处处由政府管理;另一种思路,是核心部分由政府主导,基础或者主干部分靠政府投入。所谓主导,也不是习惯思维中的管理,而是从规划、财力、法规、示范入手,推动这一庞大体系的健康成长。

  场地设置:少一些庞然大物,多一些星罗棋布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有很多地方将公益事业当作了公共文化的全部,以为政府买单,免费提供电影、演出和书籍,兴建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就是政府主导。结果,尽管城市里矗立着豪华的文化建筑,但农民却没有享受到实际的权益。“让一个农民骑着自行车跑到城里去查阅图书,并不现实。”一些基层文化工作者仰望着那些奢华的博物馆、图书馆,如此感叹。

  政府主导作用的滞后,是很多地区的突出现象,政府相关部门缺乏主动性,即使制订了发展纲要和标准,也带有应景性质,不能操作,更不能落实。一些公共文化的优秀案例和创造,都是自发兴起之后,才由政府部门总结。

  新近成立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组的组长、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李国新说:政府主导要把目标放在构建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而不是动用公共资金营造作为“城市标志性建筑”、“文化装饰品”的单体文化设施。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与发达国家的最大差距,不是单体建筑的宏伟和规模,而是“一级政府办一个图书馆、文化馆,一个城市只有一个图书馆、文化馆”依然是普遍现象。各级政府在发展公共文化事业过程中,要少一些营造单体庞然大物的冲动,多一些建设老百姓身边的星罗棋布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自觉,首先让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形成网络体系。

  上海博物馆馆长陈燮君认为,在研究主导作用之前,首先应该廓清公共文化的概念。公共文化除了政府负责投资公益事业外,还包括服务水平、产品创新、机制和体制。没有一个良好的运转机制和体制,就不可能带来高水平的服务,我国目前的文化机制和体制还不适应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加快机制和体制改革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内涵。

  江苏省吴江市文化馆馆长沈泉生常年从事公共文化工作,对实际工作中产生的问题深有体味。他说,公共文化服务不仅仅是政府出资、花钱买单。以吴江为例,本地人口70多万,外来务工者70多万,每人每年政府投入10元钱,就要花费1500多万,吴江属于长三角富裕地区,尚且难以达到,至今连每人每年两场电影免费还不能满足,更别说那些欠发达地区了。他认为,由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本身具有的公益性、公平性、公开性、公正性和公众性,决定了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完善担负着不可替代的主导地位和作用,政府主导更需要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而且具有可操作性,目标必须明确,不能只把眼光放在少数公益事业的投入上。

  李国新对政府主导的界定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规章、方针政策去规划文化发展,履行文化建设的责任,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条件,而不是政府办文化,市长县长文化局长变成图书馆馆长、文化馆长。公共文化事业的政府主导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法人治理、馆长负责制是辩证的统一。

  资源配置:努力覆盖城乡,多向农村倾斜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目前的状态下还不能全国统一,这是许多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担忧。因为不用说同一个省,即便同一个市、县,也存在明显差距。所以,划分板块、每个板块制订相应的政策并建立示范区、让各地对自己的发展模式和近期目标一目了然,是当务之急。

  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突出问题,其差距之大,令人震惊。而且,很多城市社区的文化中心或文化室,不是形同虚设就是名存实亡,即便实际存在,也缺少活力和吸引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员长期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文化部社文司副司长张永新认为,这就需要政府出面,采取措施,推行公共文化服务普遍均等的原则,兼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通过调整资源配置,让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资金、设施、场地、机构、人员等方面,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充分发挥,尤其要维护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

  沈泉生说,为使全社会所有成员实现基本文化权益的享受,只能由政府来完成这个社会职能并完善其社会功能。公共文化服务的落脚点是最基层的农村、社区、企业等社会基本单元,相对弱势的群体,比如外来打工者,政府更应该通过专门立项、专款投资等方式,让他们的文化服务权益得到保障。

  管理保障:唤醒公众权益意识,加强文化服务能力

  公共卫生、公共教育,是人们十分了解并迫切需求的公共事业,但公共文化观念在多数人的头脑里却非常薄弱。不能看病,不能上学,人们会有意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没有接受公共文化的服务,享受不到基本的文化权利,无法查阅图书资料,无法欣赏国有的文化宝藏,很少有人不满。这种现状带来的是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缺少反馈,对公共文化产品普遍表现冷漠。

  李国新认为,公共文化事业从根本上说是通过满足公众基本文化需求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事业,是一种社会事业,民生事业,所以需要让全民充分了解。公共文化事业政府主导的具体表现是,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公共资金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参与,目标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的五大体系,即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服务供给体系、设施网络覆盖体系,人才、资金、技术保障体系,组织支撑体系和效益评估体系。只有形成这样的社会共识,才有可能推动公共文化的发展。

  张永新认为,只有社会了解了公共文化,树立了权利意识,政府才可能准确了解公众文化需求,逐步建立公共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和公众普遍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实行对公共文化产品提供和服务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公共文化的资金来源,也属于政府主导作用的内容。李国新介绍说,以公共资金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二战之前,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都有许多付费才能利用的私营图书馆,二战以后,普遍为政府所接管,纳入了公共资金支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中。日本全国目前有3100多所公共图书馆,私立的不足20所;有公民馆(类似于我国的文化馆)15000多所,没有一所是私立的。在日本《社会教育法》、《图书馆法》中,把设置公民馆、图书馆规定为政府的法律义务,规定政府通过制定条例、规章实施对这些机构的管理,国家设立国库补助金援助地方政府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国家建立图书馆、公民馆、博物馆的职业资格制度保证公共文化机构有合格的、高质量的人才。

  无论是政府领导、有关专家,还是具体操作的文化工作者,都认为目前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还远远滞后于各地的社会事业的整体发展,这就需要呼唤各级政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可以说,一个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好坏,和政府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一样,与当地各级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地位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记者 陈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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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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