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7月26日电(张见悦 何柳斌)26日,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十大举措,今后江西省市县三级党委将全面实行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决定。
自2009年颁布《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来,江西不断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省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用前,都要进行充分酝酿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了无记名票决制度,对设区市党政正职任用还实行了全委会票决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继续规范酝酿和讨论决定干部的程序和方法,江西今后将全面实行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省市县三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除干部任职到龄免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到地方挂职锻炼的干部任免外,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决定。
江西还将探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政府和党政工作部门正职人选,由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全委会委员署名推荐,并作为提名的重要依据。其他党政领导干部人选,一般在相关单位进行非定向推荐,每年结合年度考核或在有关会议上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参加推荐人员范围,集中进行一次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一年有效,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人选或储备人选的重要依据。新提拔的50岁以下干部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推荐。
此外,该省还将积极推进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进一步开展乡级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试点面不少于10%。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实行公推直选。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探索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公开竞职承诺等做法,逐步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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