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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调查显示:教育高消费成为农村致贫新因素

2011年09月01日 15:22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昨天公布了2010年全省农村贫困统计监测调查结果。结果显示,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总体明显减少,但受教育水平仍较低,而教育高消费成为农村致贫的又一新因素。

  农村贫困地区差异较大

  此次调查范围包括全省17市105县(区),将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290元定为贫困人口。据此确定2010年末全省农村总贫困人口209.33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3.97%。与上年相比,全省农村减少扶贫开发对象约94.48万人,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53.15万人,净脱贫约41.33万人,减幅为16.49%。全省农村贫困农民收入由2009年人均921元增加到2010年1022元,增幅10%。

  从全省2010年各市农村贫困人口情况来看,地区差异较大。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城市有:芜湖市(48.97%)、蚌埠市(19.63%)、淮南市(21.84%)、马鞍山市(46.77%)、阜阳市(21.27%)、巢湖市(29.86%)、池州市(19.77%)和宣州市(57.97%)。而贫困人口众多的安庆、阜阳、六安三市共有贫困人口占全省总量57%,平均减幅只有15.87%。

  监测调查结果表明,2010年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人口占全省农村贫困总人口比重由2009年63.50%增至2010年63.68% ,比重虽在增加,但总数却在减少,与2009年相比,全省重点县贫困人口减25.93万人。

  九成贫困者文化程度低

  贫困往往与劳动力少、文化程度低有直接联系。调查统计显示,在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中,劳动力总数为70.52万人,占全省农村贫困监测人口33.69% 。贫困人口家庭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中95.02%只有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一年级人数只占到了0.85%。

  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20%,其中16%为外出务工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占45%;其他收入占35%,这其中22%为低保补贴。

  超过半数人均因病致贫

  因病致穷是农村贫困人口最主要致贫原因,而教育的高消费也成为农村致贫新因素。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农村因病、残致贫为108.27万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人数为48.71万人),占全省农村贫困总人口51.72%。因供养负担重、子女上学等原因致贫为45.17 万人,占全省农村贫困总人口21.58%。因劳动力素质低、土地特别少(人均0.5亩以下)、经营无方或经营失误亏损致贫为43.04万人,占全省农村贫困总人口20.56%,而因水旱自然灾害致贫只有3.32 万人,占全省农村贫困总人口1.59% ,其他原因致贫为9.53 万人,占全省农村贫困总人口4.55%。 (记者 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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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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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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