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9月27日电(记者 关向东)海南省官方的一项调查报告指出,市县民众对农村土地问题来信来访反映比较强烈,要求各市县政府对存在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和协调,对能现场协调解决的,依法进行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不能协调解决的,正确引导民众走司法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8月进行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继续跟踪整改工作情况调研,27日向正在召开的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交了一份《调研报告》,披露5宗涉及农村土地的问题。
(一)澄迈县老城镇才吉村委会美宁村民要求镇政府归还321.434亩土地的问题。由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国土、农业、林业、海洋、法制办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到现场进行多次调解解决。但是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该县人大常委会建议村民诉诸司法程序。
(二)昌江县叉河村2000多亩土地被征未付征地款问题。县政府派出了分管县领导参加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叉河村2000亩土地被征未付征地款问题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了县人大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确定由国土部门查找1992年国家有关征地补偿的政策文件,并做好已支付的土地征用补偿款的核实工作;县农科局负责跟踪落实各单位的整改工作,协调海钢公司提供征地的有关材料;叉河镇政府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思想工作,化解不稳定因素。经过多方努力,基本查清问题的来龙去脉。鉴于这一问题时间久远,情况复杂,且目前该地块已划归省农信社,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县政府建议并协调省农信社支付目前尚拖欠叉河村安置补偿款168222.34元,以达到彻底解决叉河村2000多亩土地被征用未付征地款问题。
(三)文昌市冯坡镇昌里村委会诸侯坡207.33亩土地权属争议问题。文昌市人大常委会对于诸侯坡207.33亩土地权属争议问题,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解和调解,但经多次与村民调解后,双方意见分歧很大,且矛盾比较激烈。为避免事故发生,消除矛盾隐患,根据《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和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10年9月14日文昌市政府做出了《文昌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将该块土地收回国有,并参照双方使用现状分别划给双方使用。接到《决定》后,鹿户村民对政府作出的决定不服,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做出了维持文昌市政府的决定。而后村民向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维持文昌市政府决定的裁决,村民不服已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四)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沙塘村二轮土地承包问题。海口市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成立了专门工作组,研究制定大坡镇沙塘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方案。工作组于2010年8—10月进村入户,召开村民会议,讲解承包方案和做法,统一意见。完成了3个村民小组共73户农民全部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发包土地276亩,解决了自1998年以来的地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
(五)儋州市黄泥沟7万亩土地确权争议问题。该市政府在土地权属争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由于土地涉及周边农村较多,时间跨越长,情况错综复杂,对该土地的确权问题还一时难以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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