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地方新闻

四川乐山60岁能领养老金 将提前实现“全民养老”

2011年11月24日 21: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乐山11月24日电(刘忠俊 罗开珍)记者24日从四川乐山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暨扩大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乐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全覆盖,也就是说,乐山境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将提前实现“老有所养”。

  据了解,今年四川省政府拟制印发了《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乐山市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统一了市县两级参保缴费补贴标准,并将7个县(市、区)纳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五通桥区、沐川县、井研县、夹江县也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乐山市常务副市长罗佳明表示,让广大民众逐步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就是要逐步消除城乡差别、人人平等享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增强他们生活的自信心和对社会的认同感,也能减轻子女赡养的经济负担。

  “今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11月底前基础养老金将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老年人手中。”罗佳明说,乐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10档次缴费,100元至1000元由民众自主选择,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最低每人每年30元,参保人缴费档次越高,将来领取的养老金越高。截至目前,乐山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达到67.65万人,已有18.6万名60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享受到新农保待遇。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启动,将标志着乐山提前实现了“全民养老”。

  据悉,乐山境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养老金待遇还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罗佳明说。(完)

分享按钮
    ----- 地方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