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9月1日电(强薇)记者1日从江苏省教育厅秋季新学期发布会上获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已下达2011年秋学期经费指标,对江苏省属高校拨发国家助学金共计3.56亿元,通过覆盖大中小学的以政府财政为主的“奖、贷、助”和以学校为主的“勤、补、减”相结合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在江苏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失学。
目前,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生177.5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28.4万人,占在校生的16%。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02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10.2万人,占在校生的10%。普通高中在校生135.7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24.4万人,占在校生的18%。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631.7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13万人,占寄宿生总数的23.6%。
据江苏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洪流介绍,江苏省现有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包括高校国家奖学金(每生奖励8000元,全省每学年约资助2250人)和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奖励性资助5000元,全省每学年约资助4.5万人)。国家助学金包括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生均资助金额3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以及针对应征入伍和赴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各类国家助学金合计每学年约资助132.66万人。
洪流说,从2011年春季学期起,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面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8%(苏南)、10%(苏中)、12%(苏北)。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虎表示,正在考虑将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措施向非寄宿生层面扩展。
此外,江苏省还通过勤工俭学、学费减免、高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其他辅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入学困难,以实现在江苏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失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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