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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 考核结果作评优重要依据

2011年09月16日 15:49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数十年如一日地扎根山区、无怨无悔默默奉献的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东固畲族乡白云山小学教师古仁谋,扎根深山育人才的遂川县汤湖镇南屏教学点教师曾云山,“无声世界”的耕耘者、新建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高美莲等20名师德高尚的教师,被评为江西省“师德标兵”;104名甘为人梯、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教师被评为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树立全省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江西省今年在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开展了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评工作。对取得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称号的单位,每3年复评一次,复评不合格者,取消其称号。江西省旨在通过创评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逐步形成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风气。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获得“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教师,获得省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单位的校长及教师,在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以及教育系统优秀校长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近年来,江西省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教师师德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终止聘任。

  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八不准”包括: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以及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等。江西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教师执行“八不准”的情况记入教师师德档案,作为考评教师的重要依据。

  目前,江西各地各校已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学习教育、考评、奖惩、台账建立及管理、民主监督、经费保障等制度,形成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为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授予“江西省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记者 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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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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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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