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玲 通讯员 郑小明)学生犯错误后该接受何种惩罚不再由老师一人说了算,而是由全班学生共同表决。昨日,记者从武汉市第12初级中学获悉,该校初三(1)班推行的这种制度,让学生发挥了自主能力。
初三(1)班共50余名学生,在班级日常活动中,班主任赵英俊很多事情都直接交给学生自己处理,班级很多班规都由学生自己制定,对犯错误学生的惩罚,也由全班成员共同探讨处罚形式并投票,三分之二通过才可施行。
赵英俊老师举了个例子:一名学生偷懒抄其他学生作业应付老师,被发现后,她向其他学生征求该如何处罚这名学生。全班同学七嘴八舌讨论过一番后,有人建议,先请老师对这名学生进行口头教育,如果再犯,就必须写反省材料,如果还是无法改正,就得抄写多遍课文,直到他改正。
经过投票后,这种处罚方式获得了全班大部分同学的支持,而犯错误的那名同学也对这样的惩罚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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