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着20多年教龄的方兰(化名)和辖区教育局在包河区法院对薄公堂,索赔上百万。这起案件的起因是,去年学校对方兰作出待岗的决定,之后又以其身体不适为由,要求她回家病养,而且学校还通知她的家人,提出她存在精神疾病,建议带她治疗。
庭审时,方兰没有请代理律师,独自出庭与区教育局的代理人对质。而她在庭上数次提出学校对她进行人格诽谤。“他们通知我的家人,说请了专业的心理治疗师与我沟通过,证实我有精神疾病,实际上我根本没见过什么心理治疗师。”方兰称,自己是一名有着多年教学经验的老教师,从未受过任何处分,之所以被待岗,是因为学校说收到了一封家长来信投诉她。方兰对这封家长来信的真实性提出了疑义,同时也认为,即使信的内容属实,家长们也没有对她的教学水平提出质疑,只是提出她存在没有时间观念等缺点。仅因这个原因便让她待岗,要求她回家病养,对她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方兰提出,区教育局对两件事情都知情,却没有干预,存在失职之处。
面对方兰的质疑,区教育局的代理人表示,对方兰作出待岗及病养决定的都是学校,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他们的确对此事知情,但他们认为学校是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他们也不便干预。此外,让方兰待岗及病养的原因是因为她违反了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的一些基本素质,并非她存在精神障碍,同时学校从未在任何公开场合散播她有精神疾病言论。对于方兰提出的百万赔偿,区教育局认为没有任何依据,无法接受。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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