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第一作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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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情”的“第一作者”
2009年06月23日 11:14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学术舞弊接二连三,“抄袭门”洞开,关也关不上。然而一个奇特的现象却引人注目 ,那就是接二连三的“抄袭”事件中,众多的“第一作者”,却超然无事、毫发无损———

  例如近日炒得火热的《何谓“理论”》事件,已经查明,该文大量抄袭了此前的《什么是理论》一文,有关高校将对署名第二的“实际作者”进行“严肃处理”,而“第一作者”某大学副校长却安然无事。什么原因呢?因为他“一个字也没写过”,对于“实际作者”如何写成又如何抄了别人的,他“一点也不知道”,所以可以“免责”……

  又例如有一篇论文事陷“抄袭门”,然而该煌煌长文的“领衔者”、第一署名人,也是某学院的院长却出来告白,说那是他的研究生写的,他因为日理万机,“连看也没看过”,当然“不知情”,所以不应负责……

  原来“第一作者”,一个字也没写过,甚至“看也没看过”。不着一字,尽显风流,这本来已是学界的“明规则”。“实际作者”,大多是小人物,他们青灯黄卷、殚精竭虑,三载冷板凳,一句苦吟得,写出来之后,就要奉一个“第一作者”来“领衔”署名。一来因为“第一作者”名气大,没有他的“领衔”,一个默默无名的“实际作者”,写得再好,也难以发表;二来因为校长、院长们权位重,没有他的“第一署名”,课题费也好,立项也好,都是不可企望之事。所以尽管“领衔者”不着一字,甚至“连看也没看过”,但仍然要叫他做“第一作者”。

  这条“规则”,当然已经很不合理,甚至不排除其中还有名高权重者看中了新人学子的心血所凝,故而一把拿过来署上自己的名的。但不管怎么说,如果是“实际作者”“心甘情愿” 地奉上署名,那就只可以视作“规则使然”、“学界惯例”。然而问题在于,既然做了“第一作者”,既然“领”了“衔”,就应当负第一位的责任,承担第一位的风险。怎么可以没事时“尽享风流”,掠人之美,接受“学术成果”而带来的荣光尊崇,到了东窗事发之时,又说“不知情”、“没看过”,推得一干二净呢?民法上有个“连带责任”,以笔者看,论文的署名,也是这个责任,共同署名的所有人,都分别对整篇论文负全部责任,更何况是“第一作者”呢?他即使在“共同责任 ”中,也要负“第一责任”啊!

  但也有有识之士说,笔者的这个说法,真是书生之见!一些名家校长的“署名”,虽未着一字,虽“看也没看过”,却是以名气入股、以权位入股,叫做“权力股”,属于“干股”,盈时可照“分红”,到了破产之际,他可是什么也不损失呵!这叫做无本生意、“无风险投资”,所以“抄袭门”一开,他一句“不知情”,就安然无事,照样当他的博导、校长,让“实际作者”去“垫刀头”。

  过去人们将例如论文抄袭一类的事,叫做“学术腐败”,笔者一直不懂,“学术”怎么会“腐败”呢?现在懂了,原来如此。凌 河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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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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