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流动制”根治不了择校乱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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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流动制”根治不了择校乱象
2010年02月25日 10:32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于忠宁

  近日,据媒体报道,尚处于试点阶段的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制”有望很快在江苏省铺开。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传递出政策导向信号。这部由省教育厅和法制办共同起草的省级立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写入了教师6年必须流动的条款。

  可以说,江苏省教育厅实行教师“流动制”的初衷是好的,通过教师资源的流动与调配,可能给择校热降降温。但是,教师“流动制”对实现教育均衡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择校乱象的症结是否只能简单地归结为城乡、校际教师水平的差异?

  近年来,很多地方为了均衡教育资源使出了不少“绝招”,其中在教师流动上下功夫是常采用的一项措施,这不仅包括农村和城市互相交流教师、交流校长,还包括重点与非重点学校的师资交流等,这些活动在很多地方搞得轰轰烈烈,但很多时候变成一场好看的“秀”,效果没看出来,反而是农村、薄弱校优秀教师流失现象严重,城乡教育仍然没有均衡,校际差距也越拉越大。这些招数对于均衡教育资源来说,常常不治标也不治本。

  不可否认,城乡、校际师资力量的巨大悬殊是造成义务教育水平差距的一个原因,也是“择校”的原因之一,但不能把导致择校的板子只拍到教师身上,政府责任缺失、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以及投入不均衡才是主要根源。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打造“地方名校”、“地方强校”,一味地把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城市重点中小学的建设,而对农村教育、薄弱校的投入寥寥无几,出现城乡教育差距拉大、强校愈强、弱校愈弱的现象。

  2月21日教育部再次提出2010年实现教育投入达到占GDP 4%的比例,而这一目标在过去十年间都没有达到。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导致薄弱校长期受办学资金困扰,硬件设施跟不上,难以吸引优秀师资。所以,城乡、校际教育差距的拉大,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不应简单地交流教师,而应从根本上想办法解决教育水平差距大的问题——比如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大师资的培养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建立一套培养优秀师资的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教学设施、教学管理、教学环境等各个方面,而通过教师“流动制”来均衡教育纯粹是瞎折腾。

  此外,教师流动的弊端也应该充分考虑。江苏将实行教师“流动制”的消息甫一传出,就有教师提出质疑:我们会怎样流动?我们能否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我们会因为流动变得更优秀还是不负责任?教师也需要一个和谐安宁的家,和谐的教育环境。

  总之,如果解决不了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名师虽为“巧妇”,到了薄弱校恐怕也难为无米之炊。“流动”和均衡,应该是一种基于双向选择、充满竞争活力的“流动”和均衡,如果强行要求教师“流动”起来,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折腾教师,折腾学生,折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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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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