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青少年读物也是“校园安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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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化青少年读物也是“校园安保”
2010年06月02日 09:5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正当我们讨论以怎样的形式向未成年人献上社会的节日礼物,以保证他们快乐无邪、健康成长的时候,寄生在学校周围向学生兜售不良读物的积弊再次沉渣泛起。在浙江绍兴,一名临近中考的学生沉迷于带有暴力、色情描写的“玄幻”类书籍无法自拔,愤怒的家长将近20本书在学校门口当众烧毁,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更引人忧虑的是,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对不良青少年读物,舆论用词从“拉响警报”到“侵蚀”,再到“狠批”“抵制”“扫除”“清剿”“杜绝”,语气变化足见这一社会流弊由来已久且为害颇深。

  相关人士乃至社会学者,不吝从多个角度剖析原因,于是有指责青少年追捧低俗无聊的,有反思不良读物乘虚而入的,对课外阅读欠缺引导亦不乏追问的声音。如同人病入膏肓常是多个病灶使然,不良读物久治不绝,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但是,过多着眼于无分辨能力且好奇心颇重的青少年方面的因素,很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真正该反思的,是把青少年群体定位为消费开发目标的成人社会。物欲横流到一定程度,势必见利忘义,乃至关乎恢弘大义的下一代的心灵养育,也可以被利益所遮蔽,因为在一些人自身的心灵地盘,已无处安顿道义,而是填满了利益二字。正如有关人士指出的,中国的出版商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造成了很多低俗无意义的出版物充斥着青少年的生活环境。显然,面向青少年的不良读物泛滥,首先是社会道义被穿越的表征。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都被作为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的内容,写进国务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而且,该条例还专门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并且设立了相关罚则。至此已无须多论,相关法规显然成了花架子式的摆设。玄幻书在穿越社会道义底线之后,进一步穿越了法律法规,足以让静止在纸面上的法规条文蒙羞。一定程度上,正是对青少年读物出版活动监督管理不够有力,才纵容了不良读物持续泛滥。

  此前频发的校园血案,让校园安保迅速升级。在保证青少年身体不受侵害的同时,如何保证他们的心灵不受侵害和污染,必须尽快纳入决策者的视野。因此,净化青少年读物市场迫在眉睫。评论员王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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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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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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