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相颖)尚未成年的魏某是北京自修大学女学生。今年3月27日,她因小事与宋某、李某、陈某、付某等女同学发生不快,结果竟被殴打近1个小时,造成轻微伤的严重后果。次日,这4名校园“女霸王”又无故将本校学生许某殴打致轻微伤。近日,密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8个月,宋某、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3月27日,在北京自修大学女生宿舍内,付某因琐事与魏某争吵起来,闻讯的宋某、李某伙同被学校开除的女学生陈某来到魏某宿舍帮助付某,4人随即卸下宿舍床上的钢管对魏某进行殴打近1个小时。殴打过程中,付某要求魏某下跪求饶,魏某因忍受不了折磨,一度要跳楼,但被几人抓回。把魏某打晕后,4人又用凉水泼在魏某身上,并强行索要人民币1500元。次日,付某等4名女生又无故对许某进行殴打。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李某、付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宋某、李某犯罪时未成年,系初犯,对宋某、李某均依法从轻处罚。由于付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而且两名被害人也表示谅解,所以法院也对已成年的付某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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