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看漫画 学生被罚站数小时 老师坚持有惩罚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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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看漫画 学生被罚站数小时 老师坚持有惩罚权
2009年12月02日 10:36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家长说老师在搞“报复性惩罚”,班主任称自己有惩罚权,专家认为惩戒稍过头

  因为带两本漫画书入校,九龙坡区天宝实验学校三名初二学生被老师罚站数小时。昨天上午,一名学生家长打进本报电话投诉老师体罚学生,而班主任老师则认为惩罚学生也是班主任的一项责任和权利。

  看漫画书罚站很久

  下午2点,当记者来到学校时,各班已经在上课,但初二年级13班教室旁边的办公室门口走廊上,三名学生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学生们说,他们从早上7点多进校门开始,除了上厕所和吃午饭外,一直站到现在。

  被罚站的原因很简单:在学校看漫画书。原来,该班规定“不准带漫画书到教室里看”,而学生李福(化名)星期一上学时,悄悄带了两本《知音漫客》到学校,同班两名女同学张淇和刘丽(均为化名)也非常喜爱看,下课后就拿着书跑到操场另一侧去看。

  张淇上课时忍不住将漫画书掏了出来,结果被老师发现。事情追查下来,三人一起被罚站。

  家长学生反应不同

  听说孩子在冷风中站了一上午,一名家长在电话里对记者说,老师是在体罚学生,会对孩子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他还认为,是因为自家孩子最近成绩下降,前阵子又顶撞了老师,才遭到老师的报复性惩罚。

  站了几个小时后,三名学生对此事依然各有各的“认识”。

  张淇说:“犯了错,应该受罚。”

  李福觉得自己很冤——只是带了漫画书到学校,上课也没敢看,就被受罚。但他说:“宁愿罚站也不愿告诉家长。要是爸爸听说我在学校里不听话,一定会打我耳光。”

  刘丽说:“我只在下课的时候看了一眼,凭什么罚站一天?”

  老师坚持有惩罚权

  “罚站是为了让他们反思自己的错误。”班主任沈玉娟老师认为自己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他们并不是第一次犯错,但是依旧不改。如果不采取点惩罚措施,就难以教育好。”

  沈玉娟说,班上的学生家长大多是外地来渝经商的,平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极少。正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让许多学生行为习惯较差。

  “学生有毛病,老师必须给纠正过来。因为初中正是养成习惯的关键时期,不能让小事积累成恶习。”沈玉娟认为,罚站也是一种教育手段,班主任应当有这样的惩罚权。

  专家称惩戒稍过头

  沈老师的做法是不是滥用了班主任对学生的惩罚权呢?昨日,记者采访了部分中学教师,他们大多认为这还在正常的惩戒范围之内。

  “老师要对学生的行为习惯进行教育。”重庆十八中心理教师邹红说,惩罚是教育中不可缺少的。

  资深教育专家、市政府督学张维仑赞同老师对学生进行善意的、轻微的惩戒。他说,教育部前不久也明确提出班主任有惩罚学生的权利,不能因为害怕学生和家长的关系冲突而怠于教育学生。

  但对于沈老师因让学生罚站而没去上课,张维仑表示:“这样的惩戒还是有点过头了。” 记者 汤寒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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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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