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局回应“校长造假门”事件:不存在作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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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教育局回应“校长造假门”事件:不存在作假
2009年12月08日 14: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广网北京12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20分报道,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曾经报道过《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实名举报校长学术造假》。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对此作出回应称,不存在学术造假,只是表达方式欠妥。举报者称教育局的调查结果很荒唐,因为他们就是造假者。具体情况连线中央台驻宁波记者曹美丽:

  主持人:先给我们简要回顾一下造假事件的来龙去脉。

  记者:在今年的7月份,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个课题获得了宁波市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但是之后,这个课题组中的4个成员和学校其他8名教职工开始联名举报学院院长陈健尔作假。作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虚构和编造了这个课题;二是在申报教授职称时作假,三是在获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资格时作假。宁波市教育局在11月底成立了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主持人:那么调查结果是怎么样的?

  记者:宁波市教育局局长助理胡赤弟接受采访时说,根据他们的调查,院长陈健尔不存在学术造假。教育局认为,学校在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培训上做了大量工作,这项成果反映的学院教学、管理等工作是客观事实,符合教学成果奖评审条件,但是课题组在附件材料整理及表达方式上欠妥。教育局还认定,陈健尔申报教授职称符合程序,而教指委委员名字和单位不符是教育部网站出错了。

  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胡局长提到的这个附件表达方式欠妥的主要内涵。举报者之前举报教学成果奖作假主要假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15本教材是虚构的,只有封面,没有内容,二是学校提供的教学网站和点击量是虚构的,三是工作计划中提到的阶梯式卫生职业教育统一体这个概念也是后来修改的。但宁波市教育局的调查结果是:15本教材不能称为教材,而是讲义,讲义有没有形成文字内容对评奖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另外,网页点击量和评选没有关系。其中,学校之前确实开展了阶梯式卫生职业教育统一体的教学模式,但当时不叫这个概念,是后来为了申报而提炼出来的。教育局承认,这些表达方式确实存在不妥当的地方,但不能确认为就是学术造假。

  主持人:表达方式不妥当和造假有什么区别呢?

  记者:就这个问题我们一直在追问宁波市教育局局长助理胡赤弟。我们问道:学术造假和造假是不是一回事?表达方式不妥当是不是说就是造假?但他一直没有正面回答我们的提问,只是让我们自己去想自己去理解。当我们问起表达方式不妥当会不会有什么处罚后果时,他们只说教学成果存在是事实,因此这个奖项还是成立的,也就是说不会有任何处罚措施。

  主持人:那么举报者对于教育局的调查结果持什么样的态度?

  记者:他们的第一反应是荒唐。由于最近几天,一些举报者遭遇到了各方面的压力,他们现在已经由实名举报变成不愿意透露姓名了。一位举报者在接受我的采访时说连说了几个荒唐,他说我就是造假的,从头到脚怎么造假的我都很清楚,但现在教育局却说我没有造假。这就好像一个小偷偷了东西,然后告诉警察,我偷东西了,但警察却说你没有偷东西。他们还打比方说,教育局认为表达方式不当不是作假,那么偷东西、杀人放火都可以说是方式不当,都不能定为犯罪了。很显然,这样的调查结果很难让他们信服。他们也再三强调,要求第三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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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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