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错辅导书,家长拒付书款 这笔书款该谁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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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发错辅导书,家长拒付书款 这笔书款该谁出?
2010年01月21日 10:09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中心小学,近日叫来台州市新华书店,到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45.77至133.71元不等的书款,这些要求家长买单的教科书都是台教办基《2008》44号文件所规定的书目中选用的,但未列入政府买单范围,现由新华书店向各学生收回书款。这引起学生家长们的不解和议论。

  新华书店上门收款

  家长质疑多多

  上周,路桥区横街中心小学召开家长会议,会上老师通知家长要补交给新华书店一定的书款,这引起了家长们的质疑。

  第二天,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发现:校园内摆着两张大桌子,3名新华书店工作人员在向各家长收费,但收费后却没任何票据给家长,这让家长们更添疑云。

  “为什么新华书店不出具购书的正规发票呢?”一名家长说,“而且这些书并不是开学时就跟我们事先说明的,而是等好几个学期结束了才统一征收的。”据了解,这次征收的书费包括08年秋、09年春、09年秋三个学期的辅助教科书费用。

  一名姓金的书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所收书款的书其实在开学的时候就已经发给学生们了,只是这其中不少必需的辅助教科书并没有列入政府规定的书目中,因此财政部门不予买单。“书都已经给了,但钱却收不上来,校方无能为力,我们在教育部门协调后,只好自己到学校向家长收回书款。”

  至于收费不开发票一事,对方表示:“人数太多,不可能一一开发票,时间和精力都不够。如果个别家长确实需要发票,和我们讲我们也会开的。”

  第二天,有家长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不少学生因为家长没有交纳相应的书款,不敢去学校上学。“学校方面向学生施加压力,叫学生必须把书款带到学校,导致一些学生不敢上学了。”

  家长还透露,像这样情况不止中心小学一家,像路桥区河西小学也是如此,而整个台州不少学校也这样。

  路桥教育局:

  这是工作失误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中一条说道:“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那这凭空生出的书费是如何产生的呢?

  路桥区教育局长林小朝向记者表示,教育局下发了文件,文件中的书目为政府买单部分,而以外的辅助教材目录里的书,政府是不买单的。“不少学校把辅助教材目录上的书当成了必需的教材发下去了,这笔钱只好向学生家长拿了。”

  林局长说:“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以及书店三方面没有沟通好,这应该算是一个工作失误。”

  失误发生后,教育局出面作过沟通,最后由新华书店自己出面,并让相关学校协助书店向学生家长收回辅助教材的书款。 本报通讯员 陈福宝

  本报驻台州记者 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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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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