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校感叹:“国民待遇”还是有点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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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民校感叹:“国民待遇”还是有点远
2010年03月02日 13:59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未深入触及办学资金、人才以及学校性质等问题

  “突破很大,但我们的地位还是尴尬!”谈起《实施办法》,广东白云学院副院长刘剑峰表示稍有遗憾。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信力建也说,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要进一步提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办学资金、人才以及学校性质的问题,但《实施办法》均未深入触及,需要进一步完善。

  【办学资金】

  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难落实

  办学需要钱。《实施办法》规定了政府将成立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一个看似“利好”的消息,不少民办教育人却认为难以落实。

  侯德富是私立华联大学董事长兼校长,这是一所由一批老教授以筹集的2000元起家创办起来的大学,十几年来,在维持生存、完善设备、办学、房屋建设等方面共花了几个亿。

  侯德富说,若没有广州农村信用合作社2亿元贷款,学校难以生存至今,“虽然每年大学民办教育基金会都有3000万元用于支持办学,但有四五十所大学竞争。华联几年共拿到200万,杯水车薪”。

  谈到“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写入了《实施办法》,侯德富说,“这已经很难得,但仍需来点‘实’的!”

  信力建也指出:“每个国民教育应得到同等的财政拨款,《实施办法》说给钱,却没说谁给,给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要完善。”

  信力建说,“政府拨款难度大,可以考虑给政策。但如今,公立学校对真正私立学校有所挤压,《实施办法》并没有反映这个问题;而且,广州对私立学校办高中未松绑,农民工子女难以在广州念高中。”他认为,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的民办学校在办学上举步维艰,“中小学每年年审,跑10个部门,盖十几个公章,此外,外来工子弟还要申请学籍,需要钱,增加了他们的负担”。

  也有民办教育专家表示,在钱这个问题上,民办院校需要的是“活水”,一股能保障其长期发展的力量或一个能保障其持久发展的参考模式,因此,政府的支持和鼓励必须落到实处。

  如南华工商学院院长易江所言,“仅靠政府单次或独立投入,学校只能短暂地做大,若没有一个有生命力的融资机制,难以持久发展。因此政府应该给予引导,或者考虑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

  【师资力量】

  民校教师“入编”难度大

  《实施办法》鼓励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教师合理流动,并在计算教龄、工龄上权利同等。业界对此普遍表示欢迎,然而,有专家认为,《实施办法》对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待遇的保障规定仍不尽完善,对众多民办教育界人士关心的“教师入编”问题也未提及。

  据侯德富了解,有民办学校每年教师流失率高达15%到20%,师资相对稳定的私立华联大学每年也有5%到6%教师流走。

  “走,无可非议。谁不想追求更好的福利和更优的保障?”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董事长贺惠山分析,民校学校教师是编外人员,退休后又无成套保障,因此,这种教龄、工龄的互认恰好能扫清民校教师进入公校的障碍。

  “入编”呼声如此大,为何《实施办法》一字不提?张铁明释疑:国家上位法规条款已明确规定,只有国民教育中的国有资产公办院校教师才有进入事业编制的资格,民办学校在校教师不具备入编资格,《实施办法》不得与此相悖;此外,《实施办法》是一部省级地方法,内里规定条文在全省范围内都适用,要让广东各县级以上政府都承担公办、民办学校教师的编制管理、让所有教师都享受事业编制,这就意味着地方在公、民校教师福利待遇、养老社保等方面都要投入同等财力,在实现上难度十分大。

  有专家指出,真要留人也不是真的无计可施,地方可考虑出台民办教育人事扶持性政策。如深圳市石岩公学校朱文彦所说:政府出面,打通人才交流渠道,好比分配一部分公办学校优秀教师到民办学校执教,但同时保留公办学校教师的编制待遇、养老保障,让公办学校教师捧着“铁饭碗”流动,未必不可行。

  【身份问题】

  “民办非企业”帽子很尴尬

  自1994年省政府批准成立第一所民办大学———广州私立华联大学,并首开先河给予其“自筹经费”的“事业编制”以来,其余民办学校“身份问题”便再没得到解决。

  刘剑峰说,学校在登记时是“民办非企业”,这种称谓很尴尬,“湖南省就明确界定民办学校为民办事业单位,或许能作为参考”。

  阳江市阳东广雅中学校长骆东风也说,有关单位在教育布局上很少涉及民办学校,这对民办学校不太公平。

  就连具有“自筹经费的事业编制”的私立华联大学也有“要地”的困难。多年来,侯德富盖了3000多个章,顶着被称为“侯大炮”的压力,致力于建另一个校区,终于在今年才可动工,“这是主管部门有些干部在观念上对民办学校性质理解不透彻而产生的问题”。

  对此,广东省人大法工委行政法规处处长何德尧回应,就学校性质而言,广东无权将民办学校定位为“事业单位”,因此,民校似乎还得戴着“民办非企业”的帽子走一段时间。

  什么都指望政府就不是民校了

  有专家认为,民办学校根本出路在市场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莫震表示,《实施办法》已明确规定,民办教育地位已不是过去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补充”,而是如今的“组成部分”,“以后还可能写成‘重要组成部分’。如今有了法,执法部门就有法可依,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能真正惠及民办学校”。

  而回归到民办教育者本身,广东教育学院院长肖建彬认为,清楚思考“要什么,怎么要,要了怎么做”比笼统谈“同等地位、国民待遇”有用得多。

  众人对《实施办法》的“炮火”让广州思源学校校长邓放国另类思考,若民办学校什么都指望政府帮忙照顾或向政府伸手,要求给资金、给事业编制,就不是民办学校了。从本质而言,民办学校提供的是一种“选择性教育”而不是“公平教育”。因此,其根本出路在市场,在自身的差异化发展、内涵建设以及与公办学校和各民办学校之间的错位竞争和发展。

  粤颁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

  实习单位应支付报酬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胜波曹斯实习生/张少鹏)《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日正式颁布施行。

  随着高校扩招和就业压力的增大,大学生实习成为一件头疼事,不少实习生抱怨成了“廉价劳动力”,更多学生则担心被放羊,学不到东西。

  《条例》有望缓解这些问题,其明确规定:政府将采取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接收学生实习见习;实习、见习单位接收实习学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的3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按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见习单位每月向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补贴等。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曹斯(除署名外)统筹:梅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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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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