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5月19日电(记者艾福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教育局出台的《银川市200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要求,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择校生。
据了解,今年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高中(含职高、民办)计划招生10483人(含职高、民办、公办学校择校生),高中阶段的入学率为96.95%。其中,普通高中招生数占整个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56.72%。
今年银川市仍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制度。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各县(市)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数中50%的名额,依据所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比例分配到所属各初中学校。录取时,根据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学生所填报志愿,首先按所属各初中学校50%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择优录取,然后再录取其他计划招生数。
对于招收择校生,银川市规定三区择校生由市教育局按照择校生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和成绩统一分配。各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择校生,且择校生录取必须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同时,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应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发放给学生。各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为实现“阳光招生”,银川市将加大对考试招生过程的监督监察。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力度,对在考试招生工作中违反原则、玩忽职守、破坏考试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查,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银川市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所招学生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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