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生兵”可享考学升学优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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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学生兵”可享考学升学优惠
2009年08月31日 14:45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征兵工作明起报名,各高校组织在校男女学生应征

  本市今年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昨天,上海警备区副司令员张先汉少将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征兵具体的征集条件是什么?

  答:具体的征集条件,主要包括年龄、文化、体格和政治条件。

  年龄条件:征集的男女青年均为2009年年满17至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文化条件:征集的男青年为各级各类中等以上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男青年身高在1.65米以上,女青年身高在1.62米以上。

  问:对今年入伍的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及其家属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本市在校大学生被征集入伍后,其本人和家属依法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项优待。主要包括:

  1、入学前为本市户籍的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及其家属,享受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和本市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安置政策。

  2、在校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退役后复学时,由安置部门比照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安置部门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3、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毕业后,报考公务员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报考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入学前为外省市户籍的高校应征在校大学生还享受相关优待政策。

  问:对今年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义务兵及其家属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 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问:今年征兵工作是怎样安排的?

  答:9月1日至15日,各高等学校组织在校男女学生应征报名。全市从9月15日至30日,组织对征集对象体格检查。10月25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青年的政治审查。11月3日前,区、县完成审批定兵,张榜公布新兵名单。11月5日,区、县征兵办向应征公民发放入伍通知书和新兵服装,11月10日前新兵运送完毕。

  市政府征兵办的咨询监督电话号码为:62757242,市征兵网址为zbb.sh.gov.cn。本报记者 张骏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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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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