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规定学生不到12岁不能骑车上学 将影响评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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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规定学生不到12岁不能骑车上学 将影响评优
2009年09月03日 11:24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大街上电动车越来越多,但校园里却不多见,因为多数学校不提倡学生骑电动车上学,按规定不满12岁的学生也不能骑自行车上学。

  昨日,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郑州市“交通安全示范学校”考核标准中就对此有明确规定,且要求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法制、思想品德教育课内容,每学期开学、放假要定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不提倡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前段时间,曾有家长反映,孩子所在学校不允许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学校离家远,坐公交车浪费时间,骑电动车速度快。”这位学生家长认为,骑电动车上学是学生的权利,学校不能强制。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区的多数中学都没明确规定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学,但都不提倡学生骑电动车。学校表示不提倡学生骑电动车是出于安全考虑。

  据老师介绍,市面上的电动车大都摩托化,速度快、体积大。中学生的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易造成交通事故。另外,学生骑车时互相打闹、追逐很危险。

  在郑州市交通治理年活动交通安全示范学校考核标准中有一条:学生不骑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上路,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上路。

  这个考核标准“有法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目前,小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情况较常见,律师表示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路发生事故,其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遵守交通法成评优依据

  交通安全示范学校考核办法规定,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学生法制、思想品德教育课内容,每学期开学、放假定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学校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学生个人操守评定,作为评选“三好学生”等重要依据之一。

  为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意识,考核标准规定,一年内学校发生学生交通亡人或致残事故,发生轻伤以下交通事故起数超过学生人数的1%,将取消该学校参评资格。 -商报记者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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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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