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外省市学生转学新规 高三学生不能转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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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出台外省市学生转学新规 高三学生不能转学
2009年12月23日 13:56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 杨玉红

  晚报讯 高一第一学期、高三年级不接受外省市学生转入本市普通高中。昨天,市教委出台外省市学生转入上海读普通高中的具体要求,转学时,学生需承诺高考时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只有两类学生可以转入上海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需具有本市户籍或是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办理转入学籍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高一第一学期,高三年级不予转入,学期中途不予转入。

  办理转学手续时,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本人常住户籍证明、外省市参加中考成绩证明、外省市高中学籍证明、外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如转出地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可不提供)及其他相关材料。

  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转入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及主证人(父或母)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学生本人及主证人(父或母)上海市居住证副联、主证人(父或母)身份证、外省市参加中考成绩证明、外省市高中学籍证明、外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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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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