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条“禁令”严管中小学教师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 有些单位一有大型活动就习惯性地邀请学校的鼓乐队或者礼仪队前来捧捧场。今后,如果有学生再遭遇到类似的要求,就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一旦被确定,组织的老师师德考核将定为不合格。日前出台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首次明确规定20条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考核办法》将中小学校、中职校、幼儿园的在职教师都纳入考核范围。20条“禁令”包括保护学生权益、维护考场秩序、保证教师清廉和教学质量等方面。这20条禁令都是实打实的根治老师校外兼职、有偿家教、收礼等热点问题。师德考核结果将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审、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的依据。如果违反这20条“禁令”中的一条,师德考核就直接不合格。
今后,师德考核工作将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在评议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和家长发放调查问卷。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将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同时,老师之间也可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互相评议和自我评议。评议结果都将递交学校的考核小组,然后再由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次,经过公示后,最后确定,最后的考核结果将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按规定,师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直接就不合格。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绩效工资要扣发,也不能升职和评优评先。而且师德考核不合格,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道德败坏、影响恶劣的,将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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