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6日讯(本网记者 黄立东)记者昨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福建省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贷款利息方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考入中央及外省高校就读的学生,其在校期间的贷款贴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在福建本省地方高校就读的,省属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生的贷款贴息由省财政承担;市属高校(含民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学生生源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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