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市场乱花迷人眼 政府公开信息匮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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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培训市场乱花迷人眼 政府公开信息匮乏
2009年08月31日 10: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学校吹嘘满天飞

  今年高考失利,河南南阳18岁男孩董晓,决定到省会郑州参加职业培训,考个中级职业资格证,以便尽快参加工作。可是,在郑州众多的职业培训学校中,他前前后后看了一个星期,却仍无法选出自己真正放心的一所好学校。

  “学一个中级工学费得交2000多元。要知道,这可是务农的父母辛辛苦苦一年的总收入啊!”董晓说,“要选就得选一个政府批准的、信誉可靠的、能学到真本事的好学校。我可不能让父母的血汗钱让人给骗了啊!可是政府有关部门公开的信息太少,而社会上的培训学校又个个吹得天花乱坠,让我不知道该听谁的好。”

  一个农村青年选一个好的职业培训学校,真的就这么难吗?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和董晓一起,对河南省郑州市的民办职业培训市场进行了调查。

  政府审批信息难找

  “既然选,就先看看省里最好的学校是什么样。”董晓这样想。他经常从电视和广播里知道,某某学校是经政府劳动部门审批的正规学校,于是就决定先到河南省劳动保障部门的网站上找找看。

  记者和董晓首先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河南劳动保障网”和郑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查询,董晓没有找到有关职业培训学校名单的信息,在县区一级的劳动部门网站中,同样一无所获。

  后来,在郑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首页“法规文件”栏目下的“职业技能”栏目下,记者非常认真地翻阅了近30个文件,终于在《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七年市直民办培训机构年检通报》中,找到了该市参加2007年年检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名单。但是,在这份文件中,只显示哪个学校年检合格,哪个不合格,而这些学校的审批信息,比如允许开展的培训类型、办学层级、学制、办学许可证号等信息,仍然一无所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劳动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但是,记者采访时发现,不仅在网上对待学校审批信息惜墨如金,而且在面对记者采访时,有关劳动部门同样对学校的审批信息珍惜有加。

  在郑州市管城区人事劳动局,记者要求查询一所由该局审批的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信息,该局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

  在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该局职业开发处有关负责人先是非常肯定地说,该局审批的所有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信息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开。而记者实际查阅该局的网站发现,只能找到该局新近审批的几所学校的办学信息,而数十所此前审批的学校的信息,根本无法查到。

  记者随即在几大搜索引擎上搜索,同样无法找到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经过审批的合法职业培训学校的名录和批准的具体办学信息。

  7月27日,“河南省2008年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结果”的信息,出现在河南劳动保障网上。但是,同郑州市发布的年检结果一样,我们只能看到年检合格的和不合格的学校名单,各个学校获得审批的办学信息,仍然无法查询。而对于部分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河南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开发处有关负责同志也拒绝透露这些学校不合格的原因。

  培训学校自行发布的虚假信息满天飞

  与政府公开的有关信息的匮乏相比,众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等信息,却在社会和网络上大量传播。而据记者的调查发现,一些培训学校发布的信息中充斥大量的虚假内容。

  董晓到一家“郑州禧年新时尚化妆摄影美容美发学校”咨询,一名女接待员热情地接待了他,向他提供了该校的招生简章和学生入学时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书样本等资料。在这些资料中,记者发现了多处明显的疑点。

  第一,该校在招生简章中和网站上均宣传:该校“是2003年经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建立的一所专业性学府”。但是,记者调查后证实,这个学校没有经过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

  第二,按照国家有关方面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域、字号、性质和组织形式的要求。但在该校与学生签订的合同书样本上,记者发现该校在合同正文中的名称和盖章处的落款与招生简章中校名均为“郑州禧年新时尚化妆摄影美容美发培训学校”;而落款处所盖公章上面显示的学校名称则为“郑州管城禧年新时尚化妆摄影培训学校”,存在明显的不一致。后来,记者从郑州市管城区劳动部门调查得知,这个学校其实是在管城区劳动部门审批的培训学校。

  第三,郑州管城禧年新时尚化妆摄影培训学校提供的办学许可证上,显示该校培训内容为“摄影化妆、美容美发”。但是该校在网站上宣传的课程安排,不仅有“摄影化妆”、“美容美发”的培训,还有“数码培训”、“时尚光景主题特训”、美甲培训、纹绣培训,甚至还包括设有20种不同班型的 “电脑培训”,大大超出了劳动部门审批的办学内容。

  第四,在郑州管城禧年新时尚学校的招生简章上,该校称其开设的摄影、化妆等一些课程,均保证月薪1500~3000元或 2000~5000元。对此,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有关负责人明确地告诉记者:“包分配、包工资是不允许出现在职业培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中的,顶多只能说‘推荐就业’。”

  虚假内容同样存在于郑州多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宣传册中。在郑州市冯特职业培训学校向记者提供的招生简章上,该校称其是2002 年12月“经国家、省、市三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是一所专门从事国家和国际职业资格认证的正规学校”。但是,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校只经过了郑州市劳动部门的审批,“根本没有、也不可能经国家、省、市三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期待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记者了解到,对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均出台了众多加强管理的文件和措施,对于记者此次采访发现的问题,均有明确的规范性的文件,比如国家人保部2008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89号),明确要求对职业培训学校要“严格规范设立审批、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和收费行为”等;河南省人保厅《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豫劳社职技[2005]61号),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的规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等。郑州市劳动部门也下发了多份文件,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管理、招生广告发布等方面进行了非常具体的规范。但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在这些文件的执行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的欠缺。

  7月7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秩序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广播电视局决定从2009年7月9日至8月9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秩序专项检查活动。

  “目前的职业培训市场很火,是促进就业的好事,但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河南省劳动监察大队总队长尚文卿说,“采取多部门联合清理整顿,是因为对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比如:安全管理方面归公安局,审批、教学归劳动部门,对虚假招生广告的监督,则需要劳动和工商等部门的配合。”

  “我们希望能通过权威的渠道知道哪个学校能够依法开展哪一种、什么层次的培训,并且还想知道,哪个学校是这些学校中的优秀者,我们照这个去选学校,上当的可能性肯定能够少很多!”董晓说,“我觉得,这些信息一则不是什么秘密,二来对于各级劳动部门来说,应该也不费什么工夫。可是,对于我们这些学生来说,却无疑是给了我们一双辨明真伪优劣的慧眼。希望各级劳动部门,尽快给我们这一双慧眼。” 本报记者 韩俊杰 实习生 段艳超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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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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