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作办班起纠纷,台湾籍教授张家麟认为北京大学只管盖章和收钱,将北大告上法庭,要求北大赔偿47万余元——据4月12日《成都商报》报道,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日前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张教授与北大合作办班,不但没赚到钱,反而赔了一大笔,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而将北大告上法庭,这是人家的选择。但有意思的是,为自己做免责辩解的北大相关人士,一不留神道出的“潜规则”很像一个“卖文凭宣言”。
譬如,北大培训中心负责人称,与张教授合作办的培训班是面对企业管理人士招生的研修班,对学员的入学条件并没有严格要求;同时,研修班发放的结业证只是对学员所学课程进行的客观描述,不存在需要进行结业考试或论文答辩的问题。
在一般人看来,以北大名义举办的研修班应该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最起码,报名者和入学者的文化水平要经过严格审查吧?要不然,连课都听不懂,到培训班还能研修什么?可事实上北大这个培训中心就是这样做的,不论你知识水平如何,只要是“企业管理人士”,尽管来研修好了。
如此“敞开大门”的招生,说到底,是“醉翁之意不在学,在乎研修者兜里的钱”。
作为一个短期的研修班,让研修者“宽进”也说得过去。但在研修班完成学业之后,既没有结业考试,也不需论文答辩,其结业证书也只是“对学员学过的课程进行一个客观的描述”,言外之意无非是,证书仅证明你在北大培训中心参加过研修,至于水平如何,天知道。
近几年,一些院校瞄准“培训经济”,纷纷开办各种各样针对官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研修班。参加者只要交钱就能拿到文凭,至于培训质量如何,学员是否增加了真才实学,院校一方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造成了“真的假文凭”的泛滥。
如此“卖文凭”的做法,也会殃及校方声誉,不知有没有人为此忧心?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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