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7成中小学违规收借读费 教育局责令全额退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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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7成中小学违规收借读费 教育局责令全额退还
2009年03月15日 03:2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东方今报》报道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教育局局长尚成富透露,今年开学以来,洛阳仍有七成中小学向学生收取借读费,违规学校必须全额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借读生每人交300元

  “学校说我们是借读,必须交钱,否则就不让上课。”汝阳县实验中学初一新生薛佳(化名)说,他家在农村,但父母在县城做生意,他就到实验中学读初中,学校让他交300元借读费。

  汝阳县实验中学是汝阳县城师资力量最好的学校,今年2月1日春季开学时,本该在县城周边乡镇上学的孩子纷纷来此就读。全校3000多名学生中,有906人属于乡下转入学生。学校规定这906名学生必须交借读费,每人300元。

  “这是依照2008年收费许可项目向借读学生收取借读费的,学校没有多收钱。”汝阳县实验中学校长赵振华说。

  七成中小学违规收费

  除汝阳县实验中学外,今年春季开学以来,洛阳还有不少中小学在收取借读费。李先生是河南科技大学职工,孩子在河科大附小上三年级,今年他想给孩子转学,发现有部分学校仍要收跨区费、借读费等,多的一年2000多元,少的一年也要收1000多元。

  “钱没有上缴,一般都用于学校建设。”河科大附小一负责人说,收取借读费一方面是为了控制城外学生大量流入城市学校,否则无法保证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学校也能改善教学条件。

  开学后,洛阳有多少中小学向学生收借读费呢?洛阳市教育局局长尚成富说,“仍有七成中小学向学生收取借读费,最多的达千余元”。“借读费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结下的一个畸胎。”尚成富说,现实生活中,没有哪个家长不希望把孩子送到“教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雄厚”的名校去读书。可是名校就那么几所,家长都想办法让自己小孩去,可学校又不可能都收,所以一些教育资源好点的学校就形成了收借读费的习惯。

  洛阳全面叫停借读费

  “即日起,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收取的借读费,必须退还。”尚成富说,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去年下发通知,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义务教育借读费。但是“早期没有接到文件,所以工作较为被动”。

  他说:“现在,洛阳已启动全面叫停借读费的监督程序,督促今年收取借读费的学校必须退还借读费。汝阳县实验中学务必将收取的借读费全额退还给学生。今后洛阳如有学校仍收取借读费,将追查学校领导的责任。”

  12日下午,收取906名学生借读费的汝阳县实验中学开始退费,该校校长赵振华说,借读费将在最近几天全部退给学生。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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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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