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工大学生扎伤老师案追踪 校方称学生要弑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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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工大学生扎伤老师案追踪 校方称学生要弑师
2009年12月11日 05:12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李琦龙在庭上接受讯问。本报记者 董世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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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工大学生扎伤老师案追踪

  面临退学的北京工业大学大三学生李琦龙,三次向老师求情未果,持刀扎伤老师(本报曾报道)。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方认为李琦龙涉嫌故意伤害罪,而校方坚称罪名应为故意杀人。

  上午9点半,李琦龙被法警带进法庭,他的父亲坐在旁听席上。在法庭的调解下,李琦龙的家长赔偿受伤老师——教务科徐科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8万元。开庭前,法官让李琦龙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调解书上显示,徐科长收下这8万元,但并未做任何表态。检方称,李琦龙因退学事宜,持刀将学院教务科徐科长扎伤,徐科长的伤势被鉴定为轻伤,指控李琦龙构成故意伤害罪。

  学生求情未果行凶

  庭上,李琦龙回忆说,他在上大一时,就因成绩不好被降为试读。为争取补考的机会,他找过徐科长三次。

  大二下学期,他的考试及格率仅有20%。当时,他因实习错过了补考报名,请徐科长帮忙补报。徐科长让他找学校教务处协调。

  李琦龙找到教务处后,写了份检讨交给学院教务科。徐科长让他先参加补考,等分数出来,再看能不能登记。

  然而,补考后,李琦龙的考试及格率仍在50%以下,再次被学校降为试读生。今年2月16日寒假期间,李琦龙得知自己要被勒令退学后,带刀去找徐科长,准备自残以博得老师的同情,再给他补考的机会。当时,徐科长表示已经无能为力,让李琦龙去找学校教务处。李琦龙自称,在教务处没人理他,他觉得被教务科和教务处踢来踢去。当他再次见到徐科长时,绝望的李琦龙持刀将徐科长捅伤。徐科长的证言显示,李琦龙行凶前高喊“徐老师,对不起,我要和你同归于尽”。隔壁的环能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听到呼救声后赶来,将徐科长扶到另一办公室救治。李琦龙随后跳天桥打算自杀。

  昔日尖子生愿服法

  在最后陈述中,上高中时常考第一的李琦龙自称,已经习惯于被管理,不适应大学里以自学为主的学习方式,所以考试成绩屡次不及格。他哽咽着说:“我没想过会做这样的事,我认罪服法。”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观点交锋

  主动投案建议轻判

  检方

  检察官侯爱文说,李琦龙遇事不能正确处理,反而持刀扎伤老师,属于激情犯罪,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他能够在出院后主动到警方投案,有自首情节,建议法庭从轻量刑。

  罪名应是故意杀人

  校方

  徐科长及北工大的代理人说,李琦龙对徐科长有故意杀人的动机。第一是他从超市买了刀;第二是他曾高喊“我要和你同归于尽”;第三是学院院长曾有夺刀行为,也被李琦龙划伤;第四是李琦龙持刀扎向徐科长的脖子、后背、胸口,部位刀刀致命,用力凶猛;第五是李琦龙行凶后极度恐惧,曾畏罪自杀。今年2月16日发案后,李琦龙于3月19日投案,之前曾接到过警方电话,不能算自首。代理人称,他的表态可以代表学校。

  学校存在一定责任

  律师

  李琦龙的辩护律师说,上大学前李琦龙曾多次获得学校“三好学生”等奖励,说明他是个好学生,没有前科;事发前也没想过要扎伤老师,主观恶性较小;事发后他真诚悔过,“甚至用跳桥的方式,以生命为代价忏悔”。学校也有一定责任,对于李琦龙这样的学生,校方本应善意地去帮助改正,即使勒令退学也应妥善安排,而不是采取冷漠的态度对待。

  老师冷漠导致犯罪

  家长

  李琦龙的父亲情绪激动,他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说,他认为学校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建议教师们都看看师德”,对于儿子走上犯罪道路,他认为与老师的冷漠有关。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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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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