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老师用棍棒打学生 家长索赔2000元"打人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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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岁老师用棍棒打学生 家长索赔2000元"打人费"
2009年04月13日 14:08 来源:南海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老师打人的木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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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红城湖路附近的育兴学校65岁的周老师,因用棍棒打不听话的学生,被家长告到国兴派出所。家长要求其赔完医疗费后再赔2000元“打人费”。

  因打架被老师用木棍打

  4月10日晚,记者接到育兴学校初一学生小蒲的家长投诉:孩子被老师用棍打伤了,不肯赔钱。

  据小蒲介绍:4月10日上午,一位女同学对他说,他不敢打初二学生某某,否则,某某会叫人打得他好看。小蒲当即对这名女同学说:我绝对敢打某某。中午放学时,小蒲叫了同班另一位同学,把这位初二学生某某揍了一顿。

  下午2点多钟,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周老师把小蒲和一同打人的学生叫到办公室,询问并要求他俩写出打架经过。小蒲不肯写,周老师很生气,拿起一根课桌椅木棍打小蒲的背和手,以示教育。

  记者在国兴派出所看到:小蒲的左肩和左肘关节处有红肿青紫的伤痕。小蒲的母亲拿出一根课桌椅木棍说:“周老师当时就是用这根粗木棒打我儿子的,真的太狠心了!”

  家长要求赔偿2000元

  小蒲的母亲向学校状告周老师打学生,要求学校先送小蒲去医院检查。经琼山医院检查:小蒲被打成皮外伤,没有伤及骨头和筋。检查费加治疗费共200多元钱,由学校垫付。

  小蒲的母亲认为这样不够,要求周老师或学校赔偿2000元,作为对老师打学生的处罚。学校及周老师均不愿意赔偿,小蒲的母亲随即拨110报警。

  记者问小蒲的母亲:“为何要老师或学校赔偿2000元?”

  小蒲的母亲说:“周老师用那么粗的棍子打我儿子,真的太狠心了!只有罚他2000元我心里才解恨。如果老师是用小棍子打,打得身上没有伤痕,就无所谓了。现在把我儿子打肿了,打出血了,要罚老师一点钱,否则我儿子就白白挨打了。”

  民警多次协调,但小蒲的母亲坚持要求周老师或学校赔偿2000元。

  老师感叹“棍棒教育”行不通

  记者在国兴派出所采访了周老师。据周老师介绍,他今年65岁,已教了40多年书。

  周老师简单介绍了事发经过:他当时要求小蒲写打架经过,小蒲对老师很不礼貌,大声地说“我不写就不写”,他气不过就用木棍打了他。

  周老师说,以前老师打学生的棍棒教育十分流行,可现在变了,学生不能打了。他没想到,教了40多年的书,今天竟因打学生被告到派出所,家长还要索赔“打人费”。

  周老师说,他当时打小蒲没有半点恶意。小蒲只是受了皮外伤,家长因此要向老师索赔2000元实在太多。

  周老师反问记者:“你觉得我这么大的年纪,教了40多年的书,现在被学生弄得这样子,值得吗?”

  12日,记者向育兴学校和小蒲的家人了解到,经派出所民警协调,学校除医药费外再赔偿小蒲1000元。

  育兴学校老师称:此次事件对学校老师是一次重要的教训,今后学校绝对不允许老师打学生了,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老师与家长联系解决。

  家长和老师都要树立好榜样

  小蒲的家长将周老师告到派出所后,双方发生激烈争论。小蒲的母亲骂周老师“狗屁”,称周老师用这么粗的棍子打学生,没有资格当老师。她甚至称要拿那根棍子打周老师试一试。65岁的周老师对此十分委屈。

  对此,旁观的陈先生称:老师打学生这种教育方式不对,但家长这样谩骂对待老师,会给孩子带来很坏的影响。如果孩子也像家长这样对待老师,那尊师重教的道德规范就无处可寻了,学校教育就没法开展下去。陈先生认为,老师和家长都要给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不要因为赔这2000元钱的事,给孩子造成极为负面的影响。

  刘女士认为,老师打学生是出于“恨铁不成钢”,如果家长过分计较,可能会造成老师不太敢管孩子的品德教育,那孩子学习成绩再好又有什么用呢?(来源:南国都市报 聂元剑 周圆媛)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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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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