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97套房产“一房两卖”有果 业主可双倍索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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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97套房产“一房两卖”有果 业主可双倍索赔

2010年08月16日 10:26 来源:河南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4月14日,商报对郑州市“军旅凯旋门”小区97套房产被“一房两卖”进行了报道。8月6日,终审判决项目房屋的处分权依法由军安公司享有。

  “一房两卖”处分权定了

  2005年6月,军安公司与河南省新安老兵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老兵公司”)签订《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协议约定老兵公司以军安公司名义开发、负责全部投资等。

  昨日,军安公司董事长时国强介绍,“后来,我们发现协议上的公章是老兵公司私自刻制的”,认定协议书无效。于2009年2月,起诉老兵公司。

  今年4月26日,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实质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无效。随后,老兵公司提起上诉。

  2010年8月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时国强说,终审判决意味着,项目房屋的处分权依法由军安公司享有,老兵公司的擅自销售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昨日,针对法院终审判决,记者试图联系老兵公司董事长司新安,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业主可要求双倍赔偿

  项目房屋的处分权判给了军安公司,老兵公司的业主该怎样维权?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和老兵公司签订购房协议的业主,如果自己的购房合同时间在先,并且遭遇“一房两卖”,尽管法院认定老兵公司和军安公司的合作开发协议无效,也可以要求老兵公司双倍赔偿或者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理由是,我国民事法律依法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对外出售房屋时,两家公司提供的合作建房材料等足以让业主在购房时认为,该楼盘系两家共同开发,和哪家签订合同都有效,所以该购房协议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于和两家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间较晚的业主,就只能以欺诈为由要求开发商进行双倍索赔。(记者 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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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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