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旧开发商相互推脱,一市民拿不到有效购房证明,购房十年后还拿不到房产证!昨日上午9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金锋坐镇该局信访接待大厅,耐心地接待了30位市民信访。对于市民反映的“疑难杂症”,黄金锋当场表示会尽量在60天内解决。
房产证十年难办
昨日上午,市民梁致欣早早来到了信访大厅,他1999年在御江苑楼盘购买了一套在建房,当时的开发商只给了他预售房合同,后来他房产所在的这栋楼成了烂尾楼,于是有新的开发商接手处理这栋楼。“问题是我的房产在国土房管局没有备案,新的开发商说如果我要购房合同,就需要出示旧开发商的产权移交证明。”梁致欣说,但当初托管了七年烂尾楼的托管公司又说没有他的资料,以致办不了房产证,这件事已经搁置十年多了。梁致欣随即出示了当时法院给的裁决书,“法院也说没有烂尾楼拍卖时我的产权所有证明”。
“你要向托管公司申请书面的新旧开发商房产转移证明,一申请到我们立刻给你办房产证。”黄金锋对梁致欣说,这是一套有争议的房产,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找到新旧开发商的资料移交证明,让新的开发商履行他的义务。如果旧的开发商给不出证明,或是新的开发商不给房产证,都要打官司。黄金锋向梁致欣保证,如果法院不将梁致欣的问题立案,国土房管局会跟法院沟通。梁致欣信访完满意地说:“有您的这些话我就放心了。”
华侨上访十年投诉回迁商铺位置不好
一名美国华侨郭晓媛对黄金锋表示,原来她老公名下有一间当铺位于荔湾广场地段,后来房子拆掉重建,政府给他们补偿的商铺位置不如以前好,不仅远离繁华地段,而且很难租出去。“从2001年开始,我已经为此上访10年了,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郭晓媛激动地说。
黄金锋耐心地解释说,政府当时在补偿时应该给了她三种选择,一是业主选择放弃房产,政府作价补偿;二是给业主新的铺位,按原来的面积进行补;三是钱铺结合进行补偿。“现在你是对位置不满意,这点我们可以进行商讨,谈到双方都可以接受为止。”黄金锋告诉郭晓媛,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他会要求危改所负责人尽快解决她的问题。“我们会把你的案件作为重点的信访案件处理,因为你作为华侨影响力还是很大的。”黄金锋坦言。
房租按实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收?
来自越秀区的卢银英是一位退休工人,他现在住的是单位的拆迁回迁房。卢银英原来的房子是32平方米实用面积,现在分配的房子是38平方米建筑面积,租房文件写的是按实用面积收取租金,但现在却要按建筑面积收租,“为什么啊?我现在还没有签合同。”卢银英表示不明白。他说,其他的100多户都没有这样的情况,唯独他碰上了。
黄金锋问卢银英要了越秀区有关部门的电话,并表示会向越秀区有关单位了解具体的收费情况,以及他们所写的面积到底指的是建筑面积还是实用面积。“以后的租赁合同写明什么面积就是什么面积,合同要统一规范,”黄金锋对在场旁听的国土房屋管理局其他负责人强调。(记者/胡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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