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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旧”改造建保障房奖励容积率

2011年06月17日 10:3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三旧”改造做好历史文物保护或保障性住房,可以获得容积率奖励。为了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确保公共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还明确表示,除了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等强制性内容,相关规划的调整审批权限可以下放。

  三旧改造要优先集中审批

  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进行改造的“三旧”改造,目前已经在全省全面铺开,改造中也涉及多个部门。如何加快“三旧”改造的进度?日前出台的《意见》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和互相联动,采取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等方式,精简“三旧”改造建设管理各环节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三旧”改造规划有效实施。

  《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三旧”改造的优先集中审批机制,要优化与“三旧”改造相关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审批程序,通过召开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集中审议“三旧”改造地块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经批准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可视为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修改程序;对不涉及修改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控制详细规划,其调整审批权限可下放至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并报市政府备案。

  容积率太高可以异地补偿

  广东这次还特别出台了容积率奖励机制。《意见》指出,容积率奖励是指对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设施,或提供城市公共空间、保障性住房、历史文物保护的“三旧”改造项目,在满足公共配套设施、公共空间用地安排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原批准的容积率进行适当调整,奖励一定建筑面积。

  但容积率奖励如果突破了城市开发强度怎么办?《意见》为此明确了异地补偿机制,凡符合容积率奖励机制的“三旧”改造项目,若城市规划确定不适合在“三旧”改造范围内进行容积率奖励,在符合城市规划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视具体情况实行异地转移补偿,以新城开发利润冲抵旧城改造成本方式。

  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保障房

  广东“三旧”改造各改造项目在算经济账的同时也不能忘记算社会账。《意见》为此指出,对于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原则上要以规划确定的开发强度、用地功能为基本的工作依据,确需调整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优先安排公共配套设施和住房保障建设项目。为确保改造单元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广东鼓励各地明确改造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比例。(记者/卢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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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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