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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逾600㎡“阳光花房” 为何一家业主独有

2011年09月01日 08:37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位于清江路138号,紧邻四季青的杭州四季星座最近有些火,一是网友最近在微博上反映整栋楼开有近500家网店,每天人流超过1.2万,却仅有3部电梯,坐一趟电梯要等上很长时间,安全隐患不小,引起杭州市消防局的关注;其二是开发商居然给四季星座楼顶的600多平方米的“阳光花房”做出了产权证并变卖了,四季星座业委会得知这一情况后,以业主共有权受侵犯为由,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杭州房管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阳光花房”的产权证。

  昨日上午,上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近3小时的庭审过后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消防验收时明确“阳光花房”不得它用

  如今却被人出租

  开庭吸引了不少四季星座的业主到庭旁听,四季星座是一幢商务写字楼,2005年12月交付,规划设计为20层,楼顶有个阁楼也就是“阳光花房”。

  四季星座业委会主任郑国正说,接手业委会之后一开始他们以为四季星座楼顶的“阳光花房”属于业主共有,因为作为商务写字楼,四季星座的绿化率并不高。

  “在‘阳光花房’里种植花草或其它植物,完全可以弥补四季星座的绿化不足,还可以给整栋楼的业主提供一个很好的去处。”郑国正说。然而,他们得知新洲集团拥有“阳光花房”的产权证后,感到十分不解。

  通过向档案馆调阅资料,业主们发现早在2005年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里就明确提到75.9米标高处仅作阳光花房使用,不得作其它功能使用,而且该标高处两部疏散楼梯之间应采用实体墙分隔出连通的走道。

  据了解,包括“阳光花房”在内,四季星座建筑高度为77.25米。但现在楼顶的“阳光花房”被产权人分隔成若干个房间用于出租,目前四季星座每平方米每天的租金达到4元到5元,已和杭州高档写字楼的租金差不多。

  不到80平方房子却有687平方产权

  业委会状告房管局

  多次与“阳光花房”产权人新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洲集团”)及四季星座的开发商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杭房公司”)协商无果后,业委会一纸诉状将杭州市房管局告上法院,法院同时追加新洲集团和杭房公司为被告。

  因为四季星座的业主们查询过程中,2006年2月8日,新洲集团通过向杭房公司购买的方式取得了包括四季星座2005室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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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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