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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共有免征契税

2011年09月01日 20: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1日从中国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进行明确。

  近一段时间,中国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部分条款涉及夫妻双方的房屋权属分配,一些老百姓关注如何将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相关契税政策也引发很多讨论。

  为将契税政策进行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通知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据介绍,这项政策从2011年8月31日起执行。(记者 何雨欣、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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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左盛丹】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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