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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免征契税 武汉将按新规执行

2011年09月02日 10:00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婚前属于夫妻一方的房产在婚后加名,究竟要不要缴税?这个话题争论近十天后,财政部、国税总局昨终于发文,明确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免征契税。昨日,记者咨询了武汉市税务和房管部门,两部门均表示,将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8月23日,南京传出对“加名”征收3%契税的消息。随后,武汉市房管相关部门表示,武汉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暂时按“赠与行为”办,对婚后购买的房产加名,不征收契税;对婚前房产婚后加配偶名的,按房价一半征收4%契税。此后,武汉市税务部门表示,婚前属于一方的房产,婚后加名不需缴契税。一时间,很多市民感到无所适从。

  昨日,两部委终于发出明确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据此,记者咨询了武汉纳税服务热线12366。对方表示,武汉市税务部门刚刚于8月30日收到通知,确定婚前房产加名不用缴契税。“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房产,只要是夫妻双方持有效证件,并签订协议,承认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就都可以不用缴纳契税。”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人士介绍,虽然此前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视同赠与,但近段时间因有争议,一直暂缓执行,还未有市民按4%的契税办理过此业务。该人士表示,待接到两部委文件后,将按新规定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虽然涉及到产权人变更,但没有进入市场交易,只是一种共享所有权的行为,不征税符合税法公平精神。(记者 黄振琳 实习生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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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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