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措施
韶关市将从2011年9月18日起,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管理,开发商有3种涨价行为将招致监管部门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处罚。
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周边同类楼盘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类比的项目,备案均价高于半年内韶关市区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售项目申请预售许可证的,申请预售商品住房备案均价高于本楼盘同类房型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5%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凡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暂停办理该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通知》要求,在售商品房必须一房一标、明码标价。
今年开建13036套保障房
《通知》透露,韶关将加大加快土地供应,尤其是加快房地产开发用地供给,调整供给结构布局,近期将向市场推出面积在10000至3000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商品住房地块。据悉,韶关近期在推出土地时,将尽量做到净地出让,减少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如文化设施、教育设施、道路、保障住房配套建设等),适当控制出让底价,从源头上降低开发成本。
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公租房
《通知》称,韶关还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普通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记者从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年6月发布的《2011年度韶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中看到,该市本年度计划共开工建设13036套保障性住房,竣工2367套保障性住房。其中,韶关市本级计划开工9494套,计划竣工835套。
韶关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通过加大住房有效供给,满足市场需求,以缓解因房地产市场供应不足、结构不合理导致房价高企的问题。
清理、降低涉及房地产收费项目
《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和降低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各种收费,减轻开发成本。该市将由物价部门牵头,对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为更好地解决房地产面临的问题,韶关市还将成立由国土、规划、建设、物价、税务、金融和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稳定住房价格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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