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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单位自建保障房今后全是公租房

2011年09月21日 09: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广州将按照国家的新要求调整保障房相关政策,公租房户型将以40平方米为主,而且鼓励单位建设的保障房只局限在公租房,不包括带产权的经济适用房。

  焦点一公租房建设“两条腿”走路

  今年,广东省把广州市列为全省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创新的试点城市。目前,广州正在起草创新试点方案。其中,对户籍和非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借鉴房改前单位保障、社会保障等好经验,将在防止福利分房的前提下,通过用人单位筹建公租房为主、政府提供公租房为辅的方式,满足“夹心阶层”的住房需求。

  按《2011年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统计表》中,有8个项目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房,建成后将供应1.34万套的保障房。其中,包含3000套经济适用房,其余则为公租房和廉租房。这被称为是广州房改10多年来最大规模的单位建房分房计划。

  单位自建保障房,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也引发了是否会重开“福利分房”闸门的争议。

  对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严格控制单位建房中的经济适用房数量,今后单位建设的保障房将全部是公租房,要确保这些房源不销售产权就能够流转给需要的人。

  他表示,企业不仅可以用自有土地建设,政策将鼓励企业到社会上寻找合作力量建房,单位还可以考虑团购或团租社会房源,再以比较优惠的价格转租给职工等方式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用人单位筹建公租房为主的思路可能与实情不太符合,公租房的建设将以由政府和单位“两条腿”走路,鼓励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员工建设公租房。

  焦点二单位公租房分配方案须经职代会通过

  租房容易退房难,企业自建公租房的退出机制可能将成为难题。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前,广州一大批的单位租房跟私房没什么两样,职工父母去世,儿女一样照住,很多人甚至把房子转租出去。

  企业自建公租房会不会沦为以前的“单位租房”,产生新的不公平?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了监管方面的一些新思路,表示单位建的公租房主要由单位来监管,而政府主要监管好政府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因为单位更了解职工情况,分房也更具可操作性。今后单位公租房的分房方案要通过单位职代会讨论通过,报区市保障房管理部门备案。

  “职工之间互相监督,单位不敢乱操作,一旦出了问题,政府部门会监管和纠正。”该负责人指出,广州保障房管理已经比较规范,监督到位,“只要畅通举报途径,不会出什么问题”。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公租房要设立一定的退出机制,隔一段时间对入住职工的资格进行复核审查。

  目前,政府部门还在清退被不合理占用的公房,预计今年可清理出2500套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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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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