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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公租房分配需突破“户籍樊篱”

2011年09月22日 09: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符合条件的公租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会议还明确,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上述政策引发了网民的热议。有网民认为,公租房建设从“资金瓶颈”和“户籍樊篱”两方面都取得了突破,这体现出了善政意义“住上公租房就真的不是梦了”;也有网民认为,公租房保障外来人口在很多地方仅停留于政策层面,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向本地户籍人口倾斜的现象;还有网民则建议,建立相应的轮转程序以确保公平,严格审查制度,进一步细化公租房政策。

  体现了善政的意义

  署名“马光远”的博客文章说:“国务院再次强调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的范畴,让其享受本地居民待遇,体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无论从制度突破还是户籍改革层面,都具有善政的意义。”

  有网民在微博上表示“众所周知,在保障房大规模推进过程中,由于公租房运营周期长、社会资金进入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公租房的推进受到阻碍。但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不仅决定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同时给出了新的政策,如公租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等。这样一来住上公租房就真的不是梦了。”

  还有网民的微博也说“我认为加快实行公租房政策,将使公租房成为中国保障房体系的新主角,经济适用房甚至限价房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最终形成租赁式住房保障体系和商品房供应体系。这种变化,一方面符合保障对象多而保障房源少的现实国情,另一方面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

  户籍门槛仍然过高

  网民认为,尽管目前政府出台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充分考虑了民情民意,是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但这一民生政策不应只停留在政策层面上,在实际操作中,公租房的户籍门槛总体上仍然过高。

  署名“张美惠明美丽莲”的微博说,公租房与其他保障房的不同之处是没有户籍门槛,本地人和外地人都可以享受公租房,显然这是一种进步。不过,公租房保障外来人口在很多地方仅停留于政策层面。由于“僧多粥少”,公租房分配在实际操作中向本地户籍人口倾斜,本地户籍人口优先选房,或者好房子分给本地户籍人口,其次才能轮到外来人口。

  署名“马光远”的博客文章分析说,有些地方放开了户籍限制,有些则依旧只能允许本地居民才能申请。从各地的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看,北京必须是户籍人口,只有重庆和上海有限的打开了户籍篱笆,对常住人口供应。但总体的情况是大多开放程度不够,户籍门槛太高。

  须完善公租房分配制度

  网民对完善公租房分配制度表达了期待,但由于一些配套制度的不完善,公租房建设尚有待进一步加强。还有网民认为公租房应建立相应的轮转程序以确保公平。

  署名“马光远”的博客文章建议,公租房分配要真正打破户籍,将在当地工作的外来人口纳入分配体系,特别要防止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人为地划分优先顺序。比如,有些地方名义上公租房对外来人口开放,但实际上先确保有户籍的中等收入偏下和新就业无房的人,只有在满足他们之后才考虑外来人口,但实际上,在公租房的供应远小于需求的情况下,意味着外来务工人员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因此,应该一体对待,通过建立相应的轮转程序确保公平。也有网民对公租房的退出机制提出了建议。署名“王攀”的博客文章说,廉租房也好,公租房也罢,都是过渡的,具有临时性。当申请者的经济条件改善,就应该搬出,这也有利于保障房的使用效率。严格制度审查是首先需要面对的。

  署名“628房产网”的微博则认为,在中央与地方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的利好背景下,怎样利用好公租房资源,既做到公平公开又达到有效分配的目标,还需进一步细化公租房政策,逐步解决实施中碰到的问题。(记者 曾德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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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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