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监局:房地产开发贷款不得超五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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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银监局:房地产开发贷款不得超五成
2010年05月11日 17:30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银行将只能与资质和信用好的房地产开发商合作

  □房地产开发贷款一定要用在建工程而非土地作抵押

  □开发商出售楼盘后的资金首先要用于归还贷款

  □各银行将坚持对房贷申请人进行面测面试居访

  根据市银监局要求,深圳各银行将坚持对房贷申请人进行面测面试居访,并坚持动态管理首付款成数,严格执行国务院和银监会有关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最低成数的要求和规定;坚持利率按照风险定价,通过上浮利率覆盖风险。

  在上周末召开的中资商业银行会议上,深圳银监局强调要多举措防范房地产开发和住房按揭贷款风险。其中,在个人按揭贷款风险这一块,市银监局强调,结合深圳房地产市场特点,各行要认真领会近期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意图,抓紧时间制定相关配套细则,坚决遏制各类投机性购房。

  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管理上,深圳各银行被要求主把四道关,一是开发商的资质和信用,各行要建立和完善“名单式管理”的做法,将资质和信用好的房地产开发商纳入名单管理,各分支机构只与名单上的开发商合作;二是抵押品,房地产开发贷款一定要用在建工程而不是土地作抵押;三是贷款成数,房地产开发贷款一律不得超过五成;四是现金流封闭管理,开发商出售楼盘后的资金首先要用于归还贷款。

  记者昨日致电深圳几家银行个贷部门人员,他们纷纷表示当前银行对房贷的发放非常慎重,会对所有的申请者面谈面签;由于征信系统上面可以看到申请人的居住地址,居访也是银行为认定申请人资质所采用的方法。

  记者/潘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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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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